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盘山县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
盘 县 财 指 文 〔 2020 〕 976 号
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教育局:
根据《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盘财指教〔2020〕1144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111万元。此项资金列2020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功能科目。
请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财督[2019]4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
资金来源:省专项(辽财指教[2020]429号)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保"支出类别: 保民生
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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