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来盘进行第二轮河湖长制工作监督检查
11月17日下午,省水利厅罗兆君部长一行对盘山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省水利厅河湖长制监督检查组联合盘锦市水文局对盘山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外业检查发现盘山县“清四乱”工作已全部完成,未发现反弹现象;通过对河湖管理情况、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河湖问题整改情况的内业检查后,监督检查组在检查时强调应提升河长制日常巡河记录工作并保证日常档案建立的完整性。
县水利局局长何桂立、水利中心主任苏海涛和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本次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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