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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社会救助工作信息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196

    202011月,人社局社会救助股严格按照《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11[2016]178号)文件,将我县5名特困人员取消特困供养待遇,将符合文件要求的10名特困人员纳入特困保障范围。截止2020年11月全县共有特困人员660人,其中分散特困人员489人、集中特困人员171人,孤儿31人。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基础数据的信息管理。2020年11月将全县农村96名留守儿童172名困境儿童10名留守妇女重新录入金民系统(新系统)。

    截至2020年11月份,我县802名高龄老人享受高龄老人补贴待遇,63人享受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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