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家组对盘山县环境监测站资质 认定情况监督检查
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20〕75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随机抽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1日上午,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派的2名专家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科长等同志组成专家组,一行4人来到盘山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分管局长及监测站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首先由孙科长介绍了本次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有关事项。 分管局长就目前监测站情况对专家组做了简要介绍,并表示积极配合专家组的现场检查工作,第一时间提供材料,虚心接受专家组留下的意见,认真整改。
专家组首先到化验室进行了查看,对仪器设备的标识、检定/校准标识、使用记录、试剂瓶标签等逐一查看。现场还抽查了2015年至2020年监测站出具的有效监测报告12份,包括任务单、采样记录、样品交接记录、数据原始记录、仪器使用记录、仪器检定/校准证书、方法标准等进行了溯源查证。检查过程中对照条款,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讲解,并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检查,专家组对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也给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高标准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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