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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 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285

    按照盘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盘县政办201969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确保及时推进各项任务,现结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要求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各项制度体系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三项制度改革落实成效。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卫生健康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法治化工作水平,为我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三项制度”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贾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县卫生健康副局长        

    成  员: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王俭兼任,负责推行“三项制度”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2019〕69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方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权责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复核后予以公开。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等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并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执法活动中,要按照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要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

   (3)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要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要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要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使用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要按照市卫健委和县政府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要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县政府司法局和我局综合办公室

    3、确定审核范围

   (1)结合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实际,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2)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实际,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9月)

    1.制定方案。局综合办公室牵头,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制定工作方案,9月10日前完成。

    2.开展培训。适情组织执法人员三项制度有关培训,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初步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9月)

    局综合办公室、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要按任务分工本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制度文件。

    (三)探索实施阶段(2019年10月-12月)

    1、稳步实施。自10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实际情况和基础条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中推行三项制度。要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检查指导。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组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取得时效。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

    3、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组报告。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2月底)

    局综合办公室、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要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2019年度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报送局三项制度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行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具体内容。局综合办公室、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工作日程,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行”和“重点突破”两个方面。一是逐步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即1个方案:《工作方案》,由局综合办公室和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完成;3个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由局综合办公室完成;2个流程图(《行政执法处罚类流程图》,《行政执法强制类流程图》,由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完成;1个配备办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由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完成系列文件。二是注重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着力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等关键性工作,在全过程音像记录即时上传云存储、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应用、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等方面积极开展有益尝试。

    (三)加强工作指导。局综合办公室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在完成好自身任务的前提下,督促指导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各科室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努力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四)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工作,将推动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引导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三项制度推进过程。同时要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对执法不规范不严格、影响我县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五)增强推进实效。工作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贪大求全,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改进工作,相对成熟的方面要规范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健全强化,以切实可行的举措取得积极的工作成效,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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