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盘县新疫防指发〔2020〕45号
关于做好盘山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经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元旦、春节临近,将迎来人口流动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的重要假期,给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来更大的挑战,为全面筑牢外防输入全方位立体式“防火墙”,按照省防指16号令和市防指10号令命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紧盯重点人群抓防控
1.对境外来返盘山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对在第一入境点已隔离14天后符合解除隔离观察的境外来返盘山人员,须闭环转运至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集中隔离观察7天,并进行“1+1”医学检测,食宿费用自理;解除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健康观察期满后,须在属地政府(街道)和村(社区)备案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2.对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盘山人员实行“14+2”防控措施。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盘山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
3.对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山人员实行“7+7”防控措施。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山人员须提供抵盘山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
二、紧盯重点领域抓防控
4.强化餐饮单位防控。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通行码”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洗手消毒,全时段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时,清洗加工后必须更换手套,加工前对内外包装严格消毒,加工后无害化处理内外包装,所有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控制宴席、大型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的规模和时限;坚决禁止外地人员在县域内举办酒席等聚集性活动。
5.强化住宿业防控。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拒绝检测、未戴口罩者予以劝阻。加强宾馆内公共区域设施管理,落实通风消毒消杀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6.强化医疗机构防控。医疗机构要严把“入口关”和“排查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人员。启动最严格的预检分诊工作,强化发热门诊排查,发热门诊要保证24小时全天候接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用诊疗设备、预留充足的隔离留观区域,落实“一人一诊室”“一患一陪护”制度,对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和发热患者一律开展核酸检测,严格管理,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得首诊发热病人。
7.强化景区防控。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严格落实游客和工作人员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做好信息登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等工作。不接待14天内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团队。
8.强化校园防控。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有序安排学生假期,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确保校园安全。
9.强化交通工具防控。落实落细各类交通工具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防控措施。做好冷链食品企业交通工具及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等行为。
10.强化室内文化休闲娱乐场所防控。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网吧、图书馆、体育馆、美容美发、公共浴室、歌厅、游艺场所等接纳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11.强化购物消费等场所防控。农(集)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全时段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查验“健康通行码”、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入店流程。经营场所要加强室内通风,增加公共卫生间、人员通道、购物工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频次。严格实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冷链产品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三、隔离观察场所全闭环
12.强化区域闭环。认真排查留观场所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留观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合理划分生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和医学观察区,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
13.强化人员闭环。留观场所的医务人员、安保人员、服务人员等实行闭环管理,不得随意外出;严密观察隔离人员健康状况,每日进行监测报告。
14.强化处置闭环。做好隔离房间、场所内公共区域和公共用品用具日常消毒;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清理和处置。
四、冷链食品全闭环
15.强化冷链食品运输闭环。对域外运至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抵盘山24小时前,承运企业需向市场部门报备,确保冷链食品全程可追溯;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织密织牢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
16.强化冷链食品管理闭环。建立“一对一”冷库负责制,实行“人盯库”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查“四证”;每周对冷链食品包装、存放外环境等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守入库关;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消毒消杀,做好冬春季“人物同防”工作。
17.强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闭环。对从事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从业人员闭环管理,实行集中居住,不得随意外出,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重点人员全员接种新冠疫苗。
18.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定点冷库违反规定贮存、销售冷链食品等行为,对无合法来源、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的冷链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走私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排查管理要精准
19.强化“铁桶式”网格化排查。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
“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坚持行动要跑在大数据之前,大数据要跑在流调之前,发挥好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
“一网格”。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来返盘山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来自国内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六、核酸检测要精准
20.强化精准核酸。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学,确保所有来盘山的在外务工人员、学生等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精准、有效。
七、流行病学追踪溯源要精准
21.强化追踪溯源。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向上溯源、向下追踪,收集其活动和人群接触情况,查明可能感染、传播的关键环节。
22.强化部门协同。由县防指统一调度,公安、交通、卫健、通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详细收集梳理相关信息,进行疫情研判分析,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力度,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业务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对防控隐患再排查、防范重点再明确、防范要求再落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检测、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因个别环节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从严从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总体战,以盘山一域的胜利为全市疫情防控胜利作出贡献。
盘山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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