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10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山县成立 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政府《关于成立市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0〕22号)对我县的工作要求,坚持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发挥投资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科学谋划推进项目工作,力争完成“十四五”期间新开工及谋划项目总投资1000亿元的工作目标,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统筹做好全县“十四五”时期的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项目谋划和推进工作,协调指导各园区、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谋划、包装和推进项目建设,密切跟踪国家支持领域和重点投向,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政策、资金支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级重大项目支持政策,确定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全县投资和项目工作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协调人: 谢 恺 常务副县长
副总协调人:陈 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电商物流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督考办、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盘山县供电公司、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盘锦高升经济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下设14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按照专班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专班办公室)
承担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项目谋划、资金争取、政策制定、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专班各项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调度全县项目谋划、推进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谋划、推进过程中事关全局性、战略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增补、调整专班成员。
组 长:于丽娜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荣华 县政府督考办主任
组 员:常锦辉 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阚 超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蓬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李柏乾 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
刘 博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顾振昱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综合研究股股长
刘 帅 县文旅广电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 昊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
高 鹏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 超 县教育局科员
何晓飞 县工信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科员
赵 洋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
毕 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科员
史景达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科员
第二组:工业信息化及科技创新项目组
围绕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等领域,谋划、推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育壮大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高技术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信息基础设施及融合应用等领域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
组 长:刘 鑫 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 华 县工信局副局长
组 员:孙祝华 县工信局工业投资运行股负责人
李 晗 县工信局运行股股长
于 洋 县工信局科技股科员
何晓飞 县工信局安全管理办公室科员
宋明旭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工业项目股股长
陈紫加 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股股长
第三组:能源项目组
能源产供销体系和网络布局、加强能源资源调配、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发展力度、推动能源领域创新、提升能源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智慧能源系统等领域,谋划、推进油气、可再生能源、电力、智慧能源等能源发展重点项目和科研平台建设。
组 长:赵录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生龙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凯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组 员:李晓晨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能源综合利用与资源节约股股长
张晓维 县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
翟 亮 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公共事业股副股长
第四组:交通项目组
围绕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交通网络等领域,谋划、推进铁路、机场、公路等重点交通项目。
组 长:蔡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于雅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纪伟 县交通事物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李可峰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股股长
马丽娜 县交通事物服务中心副主任
董 晶 县交通事物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股股长
赵宏图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投资股科员
第五组:农业农村项目组
围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全域乡村振兴、谋划、推进乡村建设、特色产业、智慧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县域经济等重点项目。
组 长:王玉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军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宏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丛人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唐士桥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王冬梅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刘昕晔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科员
于 亮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物资装备股股长
马洪奎 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办公室负责人
第六组:城镇建设项目组
围绕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等领域,谋划、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项目。
组 长:张宝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单忠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 员:刘 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环卫建设股股长
吴 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股股长
王守利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股股长
张子月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投资股股长
第七组:生态环境项目组
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领域,谋划、推进绿色化改造、城乡生活环境治理、新污染物治理、危废收集处理、循环经济等重点项目。
组 长:王海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任晓庶 县生态环境局水科负责人
组 员:孙 那 县生态环境局水科科员
王 晶 县生态环境局水科科员
吕 东 县生态环境局水科科员
杜 喆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能源综合利用和资源节约股科员
第八组:水利项目组
围绕水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灾害防御能力等方面,谋划、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辽河综合治理保护、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水土流失综合流失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智慧水利、水文现代化等重点项目。
组 长:何桂立 县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苏海涛 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冷雪飞 县水利局副局长
尹大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组 员:赵 玲 县水利局质监站站长
张 艳 县水利局农水股股长
滕明生 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饮水股股长
霍春福 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程站站长
张秋玲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第九组:服务业项目组
围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等方向,谋划、推进快递电商、石化物流、冷链物流、新业态等重点项目。
组 长:张晓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雨珊 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李 莉 县发展和改革局贸易流通发展股股长
第十组: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组
围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发展体育事业、壮大体育产业等领域,谋划、推进地方特色旅游产品、特色博物馆、全域旅游综合目的地、文旅休闲小镇、全民健身设施、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地等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和产业重点项目。
组 长:赵荣华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副组长:张 勉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孙 伟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韩 涛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陈晓婉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赵 静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化股股长
唱 莉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广电体育股股长
王洪键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旅游股股长
唐加宁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广电体育执法室主任
刘 明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社会发展研究股科员
第十一组:民政项目组
围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等领域,谋划、推进健康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就业平台、康养一体化等社会服务产业重点项目。
组 长:祝成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刘英会 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 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薛宏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组 员: 杨忠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张春会 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就业股股长
王熙震 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社会发展研究股负责人
第十二组:应急项目组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经济社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等领域,谋划、推进安全生产、消防、地震、气象、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应急项目。
组 长: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赵 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刘 博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钟 良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科员
王宝章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科员
佟维龙 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科员
高雨明 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办公室科员
第十三组:教育项目组
围绕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学习型社会等领域,谋划、推进公办幼儿园、基础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教育水平提升及科教产业园等重点项目。
组 长: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薛宏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国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成 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金成彬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孙国付 县教育局科员
王 超 县教育局科员
孙语繁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社会发展研究股科员
第十四组:卫生项目组
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等领域,谋划、推进区域综合救治能力提升、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机构、疫情救治基地等重点项目。
组 长:贾 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王 俭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晓婉 县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组 员:孙继奎 县医院党支部副书记
刘 毅 县医院副院长
吴 昊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
齐建辉 县医院后勤管理科科长
金 冶 县医院后勤科科长
三、专班工作制度
1.专班月调度会议制度,专班每月召开1次专班成员工作会议,听取专班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进展,协调推进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专项工作组周例会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部署相关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周组织召开各专项工作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例会,汇总工作进展,协调有关问题,重大问题提请专班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3.专班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专班负责同志或专班办公室不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4.谋划项目调度通报制度,由专班办公室对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县储备项目实行月调度,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行业、分领域不定期调度。每月15日,各专项工作组将当月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谋划储备项目进展情况报专班办公室,由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同时以专刊形式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各专项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谋划项目的工作部署,积极对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国家重点产业方向和热点投资领域。既要组织谋划本行业领域的县本级项目,也要参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全县龙头企业和“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项目,指导各园区、镇(街道)做好本领域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与各园区、镇(街道)共同构建分地区、分行业的“网格化”项目谋划、推进机制。
各园区、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投资、项目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目标,做好项目的谋划、推进和实施工作。要参照县项目谋划工作专班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在县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完成明年乃至“十四五”时期项目工作总目标。
附件:分行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目标表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分行业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目标表
单位:亿元
行业领域 |
2021 年工作目标 |
“十四五”时期项目工作总目标 |
责任单位 |
|
新开工项目 |
储备项目 |
|||
全县合计 |
115 |
150 |
1000 |
|
一、产业项目 |
85 |
116 |
835 |
|
农业 |
1 |
2 |
10 |
农业农村项目组 |
工业 |
71 |
101 |
775 |
工业信息化及科技创新项目组 |
其中: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
2 |
4 |
20 |
|
产业优化升级 |
3 |
5 |
20 |
|
装备制造 |
1 |
2 |
5 |
|
石化产业 |
60 |
80 |
700 |
|
农产品深加工 |
5 |
10 |
30 |
|
服务业(不含民生和部分新基建基础设施) |
13 |
13 |
50 |
服务业项目组 |
其中:商贸流通 |
1 |
2 |
5 |
|
现代物流 |
5 |
3 |
20 |
|
生产性服务平台 |
1 |
2 |
5 |
|
房地产开发 |
6 |
6 |
20 |
|
二、基础设施项目 |
18 |
16 |
75 |
|
能源 |
10 |
3 |
20 |
能源项目组 |
交通 |
1 |
2 |
10 |
交通项目组 |
水利 |
3 |
3 |
20 |
水利项目组 |
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
2 |
4 |
10 |
工业信息化及科技创新项目组 |
创新基础设施 |
1 |
2 |
5 |
|
城市基础设施 |
1 |
2 |
10 |
城镇建设项目组 |
三、环保和民生项目 |
12 |
18 |
90 |
|
新农村建设 |
1 |
1 |
5 |
农业农村项目组 |
保障性安居工程 |
1 |
2 |
5 |
城镇建设项目组 |
生态环境 |
2 |
1 |
10 |
生态环境项目组 |
生态建设 |
1 |
2 |
10 |
|
应急体系建设 |
1 |
2 |
10 |
应急项目组 |
社会事业 |
6 |
10 |
50 |
|
其中:医疗卫生 |
2 |
2 |
10 |
卫生项目组 |
教育事业 |
1 |
2 |
10 |
教育项目组 |
文化旅游体育设施 |
2 |
5 |
20 |
文化旅游体育项目组 |
民政服务 |
1 |
1 |
10 |
民政项目组 |
|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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