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104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山县 化工园区和危险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盘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20〕8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县化工园区和危险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便于工作衔接,经研究决定现将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峰 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书记
杨香浩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何 强 副县长
成 员:任智勇 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黄 勇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海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国柱 县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宝侠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闵 雪 县委编办副主任
谷万库 县政府办副主任
于丽娜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华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柳少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 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涵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振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 亮 县应急局副局长
曹 鹤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朦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陈 卓 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宇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盘山大队副大队长
魏东峰 县税务局副局长
王 强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裴 强 盘锦生物质能园区副主任
董旭峰 盘锦石化循环园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希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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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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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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