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105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盘山县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加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走进民心、了解民意、解决民忧,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按照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听民声、解民忧,把群众的需求和疾苦放在心上,努力营造和谐社会,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共建生态、幸福、宜居新盘山。
二、工作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摸清、梳理各个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切实解决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落脚点,主动担当,积极有为,破解群众生产、生活难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坚决治理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
坚持结果导向。将群众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作为考量工作结果的唯一标准,力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合理、根本的解决,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真正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
坚持长效机制。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章立制、畅通渠道,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够做到快速、准确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协调解决,使“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的惠及每一个人。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务实解决一批群众反响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形成工作机制,畅通渠道,长期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详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20年12月初至2021年2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10日)
1.统一思想。组织召开全县“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夯实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2.建立台账。县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总体安排,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 20 个民生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收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事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通过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通过各级便民中心以及日常工作收集群众关心的20 个民生问题线索,形成问题台账。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迅速行动,马上解决。对于各镇(街道)收集的问题线索,在本级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按照问题线索分类,及时向县直主管部门上报,并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制定方案。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在建立台账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工作措施等。工作台账和工作方案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做好实施准备。
(二)整改攻坚阶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2月20 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针对百姓高频反映的 20 个民生问题强力推进整治。
1.整改落实。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紧盯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拿出切实管用措施,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需要县政府统筹的工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2.末端问效。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调查了解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防止整改不到位、解决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发生。
3.建章立制。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根据问题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工作长效机制,将工作成果转化为工作制度,杜绝类似问题“二次反弹”,反复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2月21日至2021年2月28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总结工作,形成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公职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整治漠视群众利益行为,持续推动“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认清“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行动重大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上来,结合目前全县正在开展的“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将“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工作调度。县政府督考办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及时督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对于通报后仍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报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加强群众监督,切实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行动落实落地,抓出成效。
附件:1.盘山县“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 20 个民生问题清单
附件:1
盘山县“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何 强 副县长
曹静竹 副县长
王春阳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王文军 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祝成刚 县人社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建局局长
蔡 峰 县交通局局长
何桂立 县水利局局长
贾 禹 县卫健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局局长
孙 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铁民 县营商局局长
羡 岷 县医保局局长
刘 坚 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英会 县民生保障中心主任
王海潮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吕 坤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侯振春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亮 陈家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张 哲 坝墙子镇镇长
孙佳铌 沙岭镇镇长
李 阳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于 雷 东郭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县营商局局长韩铁民,副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荣华、县营商局副局长吴振凯。
附件:2
关于群众反映强烈的 20 个民生问题清单
序号 |
问题 |
责任部门 |
分管县领导 |
1 |
城市供水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太平街道 |
何强 |
2 |
城市供热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太平街道 |
何强 |
3 |
城镇燃气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
何强 |
4 |
农村供水 |
县水利局、各镇(街道) |
冯大庆 |
5 |
安全生产 |
县应急局、各镇(街道) |
谢恺 |
6 |
小区违建 |
县综合执法大队、各镇(街道) |
何强 |
7 |
食品安全 |
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
冯大庆 |
8 |
保健市场整治 |
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
冯大庆 |
9 |
生态环境安全 |
县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道) |
何强 |
10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县教育局、各镇(街道) |
曹静竹 |
11 |
医保参保 |
县医保局、各镇(街道) |
曹静竹 |
12 |
公交出行 |
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
冯大庆 |
13 |
丧事活动整治 |
县民生保障中心、各镇(街道) |
何强 |
14 |
政务窗口服务 |
县营商局、各镇(街道) |
谢恺 |
15 |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 |
何强 |
16 |
农民工工资清欠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 |
何强 |
17 |
城市停车 |
县公安局、太平街道 |
王春阳 |
18 |
犬只管理 |
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
王春阳 |
19 |
过度医疗 |
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
曹静竹 |
20 |
民营医院监管 |
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
曹静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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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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