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和省、市春运相关文件精神,要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要准确把握2021年全县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新形势、新特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发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准确把握形势要求。由于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严控形势严峻复杂。经预测,2021年春运我县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
(三)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2021年全县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2021年县春运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春运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重点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人物同防”原则,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扎实做好乘客和一线职工防护。要按照国家、省、市、县联防联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上岗前和下班后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制度,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
(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铁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点公铁场站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四)扎实做好冷链物流防控举措。各地要督促指导进口食品冷链物流企业,认真落实《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应急处置等规定。
(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准备基础上,针对春运实际进一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三、统筹协调优化运输组织衔接
(一)做好运力组织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要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科学预测本地区旅客流量、流时、流向,以需求为导向,合理制定运输方案,要根据旅客出行特点,确定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
(二)做好货物运输保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电煤、粮食、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
(三)做好运输街接保障。强化道路、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更好地服务旅客便利换乘。
(四)做好错峰出行保障。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求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人社部门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引导安全出行,错峰返乡返岗。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压实安全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把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以保运、保畅、保服务、保健康、保平安为目标,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企业自查、协同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
(三)全力保障道路畅通。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开展排查,深入分析致堵原因,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分类制定疏导、绕行等应对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要突出加强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建立交通运输、公安、气象等部门信息快速通报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共同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五、持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旅客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售票检票方式,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
(二)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车站、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要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交通出行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
(四)进一步丰富主题活动。要根据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要按照省精神文明办印发的《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辽文明办〔2021〕1号)要求,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引导、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
六、积极营造温暖春运氛围
(一)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二)持续加强信用建设。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三)严惩不文明出行行为。要加大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黑企业”“黑客车”“黑服务区”“黑导”,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严格执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措施,依法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
(四)关怀春运职工生活。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怀,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七、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一)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联络指挥体系,畅通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一旦有突发事件,立即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二) 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应用,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盘山县2021年春运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并按规定通过电子邮箱或微信群做好信息数据上报发布工作。
(三)加强总结评估。要加强春运过程中各项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完善。按照春运第一天、春节七天、春运结束等主要节点,及“日统计、日报告,周调度、周总结”的要求,及时总结并报送县春运办。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1〕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盘山县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 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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