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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8 浏览次数:201

盘 县 财 指 文 〔 2021 〕 334 号

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盘财指教〔2021〕89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359万元,具体见附表。此项资金列2021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支出功能科目。
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   
资金来源:省专项(辽财指教〔2020〕881号)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
"三保"支出类别: 保基本民生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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