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0〕209号)确定的项目实施程序及要求,经养殖场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及县财政局审核,我县确定17家养殖场市实施此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在此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多次深入项目场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设计标准执行。2021年1月,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联合验收,对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验收合格的2020年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进行了复验,复验合格。
专家评审现场
施工现场检查
施工现场检查
公示一角
报送单位: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报送时间: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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