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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1〕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浏览次数:56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十七届六十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5

 

盘山县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分解方案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牵头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以季度为节点,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安排,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节点,落实责任人员,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的具体推进实施方案务必于1月31日前报送给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正式报送县政府督考办。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要求,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力度,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督查考核

围绕《方案》的推进实施,县政府督考办将坚持月调度、季推进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部门也要完善督导机制,定期开展评估总结,加快工作进度。县政府督考办将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督查,认真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强有力推进和落实。各牵头单位请于每月28日前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考办(701室)。联系电话:3552033;电子邮箱:psxdkb@163.com

2021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1.19修改)(1)(2)(2)(1).xls

解读:《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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