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盘山县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 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春运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准确把握2021年全县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新形势、新特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家、省、市、县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充分预估风险挑战。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各项防控举措。既要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做好春运服务,也能在发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应对,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二)准确把握形势要求。由于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严控形势严峻复杂。经预测,2021年春运我县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压力降减轻,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元化,高铁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自驾出行更为突显,公路保畅面临严峻考验,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恶劣天气、农村道路安全风险等需要高度关注。
(三)完善协同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2021年全县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等28个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春运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春运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二、重点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持“人物同防”原则,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要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实名购票、对号入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统一安排,落实好客座率要求,严格控制超员现象。做好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改进“健康码”查验服务,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旅客代查、协助填报信息等服务工作,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二) 扎实做好乘客和一线职工防护。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县联防联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上岗前和下班后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制度,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要对一线服务人员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运输场站企业要对一线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加强教育管理,杜绝违章作业。根据疫苗接种时间节点,交通服务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
(三)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指导。
春运开始前,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铁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春运期间指导重点公铁场站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四) 扎实做好冷链物流防控举措。
各地要督促指导进口食品冷链物流企业,认真落实《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单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应急处置等规定。按要求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运输工具消毒、从业人员防护等相关工作。
(五)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准备基础上,针对春运实际进一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制、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安全培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三、统筹协调优化运输组织衔接
(一)做好运力组织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要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科学预测本地区旅客流量、流时、流向,以需求为导向,合理制定运输方案,要根据旅客出行特点,确定重点地区、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公路要加强重要枢纽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辆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线路运力组织,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二)做好货物运输保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运输企业要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做好电煤、粮食、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要提前摸清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及时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加强需求组织调度,合理安排运输。道路通行压力大的地区可在出行高峰期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开展错峰出行,减轻道路压力。
(三)做好运输街接保障。强化道路、铁路等不同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互补,更好地服务旅客便利换乘。加强运输组织调度,合理安排运力资源、运营时间和发车频次,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及时疏运旅客,便利旅客换乘。
(四)做好错峰出行保障。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求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人社部门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引导安全出行,错峰返乡返岗。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春运信息服务产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压实安全责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落实各类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把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车站要严格执行安检制度,防止夹带“三品”进站(场),全面优化旅客进出场站线路和乘降组织,严防出现旅客拥挤踩踏事故。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以保运、保畅、保服务、保健康、保平安为目标,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企业自查、协同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深入组织对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车站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以及驾驶证计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
(三)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开展排查,深入分析致堵原因,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分类制定疏导、绕行等应对方案,提前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进行养护作业,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均衡调控路网流量,提升重点路段通行效率。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时发布路网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指挥机制,加强联勤联动,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附近的指挥疏导,确保车辆有序通行。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突出加强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建立交通运输、公安、气象等部门信息快速通报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共同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健全并细化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加强预案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和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落实好应急运力,组织好应急队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铲冰除雪、应急救援设备,发改部门要在规划编制调整、项目可研批复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如遇恶劣天气,要做好积压车辆疏散、司乘人员保障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对车站因天气等原因延误晚点出现大量旅客滞留的,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做好解释说明、维护秩序等工作。
五、持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旅客至上”的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售票检票方式,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道路客运要持续提升联网售票服务水平,拓展覆盖范围,提高可售率、网售率。
(二)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车站、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要规范车站指引标志设置,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提升旅客候乘和中转的舒适性和便捷性。大力倡导主动热情的服务理念,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及时增设服务台和流动岗,方便旅客咨询。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有关要求,并体现到购票、安检、候乘等环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交通出行提供优先优待和热情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必要帮助。采用设定专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为务工人员、学生和边远地区旅客提供购票服务。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为返乡、复工人员提供出行服务,根据需求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
(四)进一步丰富主题活动。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倡导发动、安全第一,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要按照省精神文明办印发的《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关于在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辽文明办〔2021〕1号)要求,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引导、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要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六、积极营造温暖春运氛围
(一)创新提升宣传效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加强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强化正面宣传,加强春运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贴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掘春运故事,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
(二)持续加强信用建设。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交通运输信用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旅客文明诚信意识。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人进行记录。
(三)严惩不文明出行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黑企业”“黑客车”“黑服务区”“黑导”,严厉打击宰客等损害旅客权益行为,严格执行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措施,依法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车闹”、阻挡车门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出行的安全感。
(四)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春运值守干部职工的关怀,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对坚守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春运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大对春运服务保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七、强化值班值守信息报送
(一)加强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到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联络指挥体系,畅通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一旦有突发事件,立即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二) 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应用,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加入“盘山县2021年春运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并按规定通过电子邮箱或微信群做好信息数据上报发布工作。县春运办将2021年春运工作政策、信息第一时间上传微信群。春运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客运企业、站每天16:00前将当日客运量等相关信息报县春运办,县春运办汇总后报市省春运办。
(三)加强总结评估。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运过程中各项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并做好必要的调整和完善。按照春运第一天、春节七天、春运结束等主要节点,及“日统计、日报告,周调度、周总结”的要求,及时总结并报送县春运办。春运结束后,县春运领导小组将根据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春运工作完成情况、信息材料上报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综合评选一批对春运工作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县春运办联系人:李重阳,联系电话:1332427****,电子邮箱:3429374551@qq.com。
附件:1.“盘山县2021年春运工作群”二维码
2.2021年盘山县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附件1:
“盘山县2021年春运工作群”二维码
附件2:
2021年盘山县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蔡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齐 贺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陈 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付 威 县公安局政委
祝成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荣华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贾 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局局长
孙 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徐 静 县气象局局长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吕 坤 太平街道主任
候振春 得胜街道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主任
杨 亮 陈家镇镇长
孙佳妮 沙岭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张 哲 坝墙子镇镇长
李 阳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于 雷 东郭街道主任
曲家成 县总工会副主席
曹 微 共青团盘山县委员会书记
王振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庆丰 盘山县汽车客运站站长
县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王振兴(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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