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
1.文件依据
《盘锦市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盘就办发【2020】1号)。
2.政策对象
首次自主创业的经济实体。
3.补贴标准
每年5000元,不超过两年。
4.申领条件
对未进入孵化基地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5.申领材料
《创业场地补贴申领表》、营业执照、创业者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场地租赁协议
6.办理流程
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申报,经县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上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7.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
盘山县人社局一楼东大厅。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
0427-35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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