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山县做好 2021年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今年县“两会”期间,盘山县政府系统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99件,为了使各承办单位提高重视程度、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我县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县政府办下发此通知。
二、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办理时限
明确承担主办或协办任务的责任单位办理时限,答复材料格式,疑难件延期办理要求,设立办理联络员及加强与代表或委员沟通联系的相关要求。
第二部分 办理要求
一是要规范化办理;二是要见面答复代表或委员;三是多位代表或委员附议的建议提案请领衔人签署意见即可;四是重点代表建议和重点提案需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出面答复;五是对办理工作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进行“二次办理”。
第三部分 跟踪落实
对纳入计划逐步落实的建议或提案,要制定跟踪落实计划,实行“建档跟踪、二次反馈”,指定专人督办落实,认真履行承诺。
第四部分 督查考核
县政府办督考办将通过现场督办、定期调度、联合检查、走访代表和委员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将办理结果纳入2021年县政府绩效考核之中。
第五部分 报送要求
人大建议答复务必在5月15日前;政协提案答复务必在6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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