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盘山县农信机构改革专项工作小组 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解读
一、背景依据
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承担着支农支小、乡村振兴、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2005年,辽宁省开展深化农信机构试点以来,经过多年发展,农信机构成为了省内营业网点最多、服务半径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但同时,全省农信系统也积累了大量风险,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已十分迫切。2020年国家出台政策,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帮助化解地方中小银行机构风险,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将此次专项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农信机构改革。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1】2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坚持统一领导与压实各方责任相结合的基本工作原则,盘山县政府成立为统筹推进盘山县农信机构改革化险工作,设立7个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具体工作。
二、涉及范围
(一)改革实施范围
盘山县辖内实施改革农信机构共有1家,为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稳定县域”的原则,拟单体组建辽宁盘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项工作小组涉及范围
分别由县财政局、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盘山联社等单位、部门牵头设立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在县政府金融改革化险工作专班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三、目标任务
承担推动农信机构改革日常工作,具体实施改革期间的综合协调、清收处置、资金保障、追责问责、应急维稳、舆情管控、公司治理改革等工作,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四、注意事项
一是要抓落实。改革期间省、市部署的各项具体举措,要合理分工,逐项狠抓落实,各工作小组要以多种形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是要抓统筹。既抓住重点也抓好全面,既抓好当前也抓好长远,处理好重大关系,各工作小组要做好牵头负责部分的政策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等工作。
三是要抓研究。辽宁金融改革化险的总体部署已经完成,各工作小组要尽可能多研究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接触第一手材料,做到重要情况心中有数,从而不断提升改革工作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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