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辽宁省盘锦弘毅中学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0 浏览次数:41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辽财指教【2019】762号、盘财指教【2020】332号《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到我校中央专项资金19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盘山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4月下发指标文,将此款用于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对我校83名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发放补助。

    2、2020年11月底前全部按要求发放完毕,金额10.375万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83人次贫困学生给予补助。

   (2)质量指标:应助尽助。

   (3)时效指标:11月底前完成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落实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2)可持续影响:推进精准扶贫,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弘毅资助2020年度转移支付自评表与自评报告.docx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