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弘毅中学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辽财指教【2019】762号、盘财指教【2020】332号《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到我校中央专项资金19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盘山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4月下发指标文,将此款用于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对我校83名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发放补助。
2、2020年11月底前全部按要求发放完毕,金额10.375万元。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对83人次贫困学生给予补助。
(2)质量指标:应助尽助。
(3)时效指标:11月底前完成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落实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2)可持续影响:推进精准扶贫,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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