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辽财指社【2020】725和盘财指社【2020】430文件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其中801万为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根据工作进度上半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0万元,支付率达到62.42%;下半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1万元,整体支付率达到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按配套标准足额安排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共计14项,项目实施以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单位、按项目内容分类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绩效目标现象,项目实施目的明确,各级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落实。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转移支付自评表与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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