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县政发〔2021〕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高升街道 喜彬村小化油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次数:379

 

高升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2021419日,盘山县收到中央生态保护督察信访转办案件,经高升街道、县应急局、县公安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高升街道喜彬村巡查发现一非法矿物油加工点。经现场勘察发现,院内有存放在场地内的块煤;7个带加热炉膛的地埋式卧罐,炉膛内有炉温;罐体之间有连接管线和油泵;一台装卸车的油泵和一台地衡;现场有空桶30个,装有沥青的桶10个;现场检查发现,罐体内有存放的呈黑色石油类物质,总量约40吨。

经询问调查和多方取证,该非法化油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11号)等文件规定,对高升街道喜彬村非法化工点予以关闭取缔。

由高升街道协调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公司立即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县应急局协助高升街道对违规设施予以拆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高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其院内设施及原料予以暂存,高升街道对危险废物依法委托处置,待调查结束后,发生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422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2日印发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