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辽宁省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指导意见》(辽政办明电〔2021〕6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1〕10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建设,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加强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二、制定意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盘山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之年。盘山县是国家重要的优质水稻生产基地,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农村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主要内容
一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继续将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等粮食生产目标纳入政府系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日常节点考核。根据市下达的任务指标,我县制定了2021年盘山县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任务表;二是加大优质、高产、多抗水稻新品种选育、推广力度。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加快筛选推广适合盘山种植的优质新品种,不断提高良种化水平,进一步保障粮食产量;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四、涉及范围
全县各镇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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