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 县 财 指 社 〔 2021 〕110号 关于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盘财指社〔2020〕800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支出指标-3084万元,用于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由县财政局专项拨款,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功能分类请列二○二一年“2081901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082001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08210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预算科目。
资金来源:省专项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
“三保”支出类别:保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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