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立足本区域优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壮大综合经济实力,形成“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的招商态势,努力实现盘山县招商引资工作跨越式发展。通过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招商职责,优化招商队伍建设,强化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全县力量,增强各园区、各镇(街道)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初步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富有活力、服务精准”的招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招商引资全县一盘棋原则、坚持税收贡献率原则、坚持统一营商环境原则、坚持统一资源调配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产业定位和重点方向
重点围绕精细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科技、农产品深加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康养服务、城市功能配套等10个重点产业方向招商选资。
(二)明确土地出让价格
既要依法依规,又要本着有利于企业投融资和发展的原则
分别对高升经济区、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土地出让价格进行确定。
(三)明确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对引进征地类项目、租用标准化厂房类项目、总部经济类项目的奖励政策予以规定;另对企业上市奖励政策予以规定。
(四)明确招商引荐人奖励办法
分别对奖励标准、奖励对象、奖励比例、奖励认定及奖励兑现予以说明。
(五)明确“飞地经济”政策
各园区、各部门、各镇(街道)在招引项目时要积极主动,可以不局限于产业方向、不局限于落地区域、不局限于市县“飞地经济”政策,针对项目落户区域不同,给予不同分配政策,在项目数上向“飞入地”倾斜,税收上向“飞出地”倾斜,实现双赢。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关于修订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由盘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27-355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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