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4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灌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21〕4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十七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灌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盘山县(灌区)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国家、省、市防指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防汛抗旱,防范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将十六字治水方针融入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早谋划,统筹部署,协调联动,全力确保盘山河湖安澜、百姓平安,坚决打赢全年防汛抗旱攻坚战,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县防汛抗旱的目标是:坚持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旱两手抓,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实现“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件,不发生标准内洪水防洪工程失事事件,保障县内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安全”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确保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重要河堤不决口、城市不受淹,力保主要交通干道、重要工业园区安全。强化责任,理清任务,把工作做实,把环节把严,力争实现大汛大旱无大灾,全面完成好2021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防汛工作。县城区、经济园区、重要企业和各镇(街道)低洼易涝区以及各临河国堤是我县防汛工作重点。立足于防超标准洪水、抢突发险情、救洪疫灾害,强化各项防御措施,确保大中小河流安全度汛。今年各河系面临的防汛压力依次是西部中小河流和辽河、大凌河、绕阳河、大辽河。
(二)抗旱工作。今年雨水勤,汛期早,但要预防旱涝急转,科学调度,严肃供水纪律,先远高,后近低,在辽河流域上游水库蓄水量比较充足的情况下做好用水计划,坚决杜绝抢水行为的发生,确保稻蟹田丰产丰收。
(三)除涝工作。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盘山累计降水量288.3毫米,较去年(2020年)同期(113.5毫米)偏多174.8毫米,较历年同期(186.2毫米)偏多102.1毫米。面对汛期提前,降雨频繁,极端天气多的特点,全面做好县城、园区及农田排涝应急准备,编制好外洪内涝遭遇时的强排应急预案,确保科学除涝。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职能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调整后的分工,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置情况进行了调整,县防办设在县应急局,下设综合协调组、专业支撑组。比照省市防指调整情况,完成了县防指成员调整工作,县防指下设由防办综合协调组负责、以抢险救援为主的10个职能工作组和由防办专业支撑组负责、以水旱灾害防御为主的10个职能工作组,形成防、抗、救一体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统筹推进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人汛前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换届、责任人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级各类责任人,完善、细化、调整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各镇(街道)比照县里进行调整。
整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各镇(街道)防指调整牵头单位: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县防办、县应急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二)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全域网格管理。实施“县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级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级班子成员包组包户”的防汛抗旱三级包保责任制和“县级领导包镇(街道)、县级河长包流域”的县级领导防汛抗旱双包责任制,结合河长制体系,县、镇、村级河长统一联动,形成上下防汛责任体系无缝对接。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按河流细化责任分工,实行县抓镇(街道)、镇(街道)抓村、村抓组、组管人的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同时建立油地联防联控机制,确保油田生产安全。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推进河湖全面清障,实现河湖畅通。抢抓今年汛期早,西部中小河流和各河系雨量大的特点,在西沙河、鸭子河、月牙河、绕阳河等河流套堤内洪水退去后,对个河系内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障碍物要全部清除,及时下发汛期河道清障令,结合各河系“清四乱”清单,全面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和“清四乱”工作,所有河流内垃圾以及各类看护房必须全面清理,河道内拦河渔网、阻水障碍物等全部清除,主河道内所有冬储池和四周塑料围布全部清除,做好西部中小河流和绕阳河、大凌河的清障工作。辽河内的高秆作物等必须清除,绕阳河、西沙河下游苇场内的拦河横堤必须全部清除。大凌河南井子站拦河蓄水坝、锦盘河刘三站拦河蓄水坝、丰屯河甜石线下游拦河蓄水坝、张家沟高速铁路下拦河蓄水坝做好应急清除准备工作。及时与省市防办或河长办请示,联合北镇市共同做好西沙河上游13公里的清障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牵头部门:县河长办、县警长办
配合部门: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各镇(街道)、羊圈子苇场、东郭苇场
完成时限:7月1日至8月20日。
(四)拉网排查险工险段,确保堤防稳固。按照消隐患、强弱项、提标准的思路,6月1日开始,对堤防及险工险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重点部位88处,县水利局、县应急局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各处险工修复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安排人员值守和排查,并建立应急抢险队伍,确保度汛安全;古城子镇安排好外辽河古城子村600米散渗段迎水坡复检工作;吴家镇安排好辽河13公砂基砂堤洪水(辽河洪水超过2000立方米/秒)来临前进行坡面铺塑工作;古城子镇组织对大辽河3处穿堤建筑物做好封堵;沙岭镇、坝墙子镇、吴家镇、陈家镇等11处穿堤建筑物安排做好封堵,得胜街道重点做好大仓站洪水来临前的封堵工作。县水利中心落实人员24小时巡查值守机制,对发现的雨淋沟、漏洞、垮坝等险情及时补修,第一时间发现汛情险情,及时科学处置应对,确保堤坝安全。各镇(街道)要紧紧抓住重点工程、险工险区和穿堤建筑物、排水泵站、挡水设施等薄弱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定一镇(街)一单、一险一策,逐一整改到位。于7月5日前报送至县防办。
险工险段值守单位:各相关镇(街道)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人民武装部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散渗复核单位:古城子镇
完成时限:7月5日前
砂基砂堤值守单位:吴家镇
完成时限:2000立方米/秒到来2天前完成
大辽河封堵单位:古城子镇
完成时限:大辽河洪峰4000立方米/秒到达2天前
辽河封堵牵头单位:沙岭镇、坝墙子镇、吴家镇、陈家镇、甜水镇、胡家镇
完成时限:辽河洪峰2000立方米/秒到达前2天,西部中小河流提前6小时
(五)堤防备土备沙打草,全面消除隐患。沿河各镇(街道)务必做好辖区内堤防背坡杂草清除工作,在打草完成后,沿河各镇(街道)务必做好辖区内所有堤防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鼠、獾子、狐狸等洞穴要及时插上小红旗,并报县防办做好维修加固,对发现的雨淋沟要立即填埋,并做好记录和影像资料的留存;同时在堤防背坡每间隔100米设置10立方米/个土牛子,要求土牛子顶与堤顶持平。同时,县水利局结合堤防维修养护,做好日常沙子的堆放,100米一个,要做好日常的维修养护工作。高升街道、太平街道、胡家镇、甜水镇、东郭街道、羊圈子镇以及两个苇场要做好西部中小河流及绕阳河和大凌河的穿堤建筑物等险工险段的全面排查和堤防打草备土。县人武部要做好锦盘河振兴造纸厂三公里轻轨铁路桥、绕阳河原万金滩拦河闸坝、红旗水库二水库遭遇大洪水的爆破拆除应急预案,确保科学爆破。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县人民武装部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7月10日前(西部中小河流要在7月1日前完成,并加强日常巡查。其他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落实)
(六)超前谋划抗旱排涝,田地稳产增收。尽管今年辽河流域上游水库蓄水较常年偏多,旱涝急转已成为历年来防汛抗旱工作的常态,及时与省供水集团和省防办加强沟通,合理安排,科学调度。要严防旱涝急转,各镇(街道)要按照办法规定,做好用水申请、应急水量调度等工作。特别是存在取水困难的镇(街道),要明晰取水困难地块,县水利局要指导灌区修订完善极端情况下引水方案,科学合理制定灌区内灌溉用水制度。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省防指调度指令,严肃补水纪律,严禁违规争水抢水。做田间好补水协调工作,同时做好导水路、易涝区的清淤疏浚重点做好年久的农桥的排查和建设,全面做好各排灌站的电力检修,确保抗旱和排涝安全,全力做好全年灌溉供水和汛期强排。科学安排农民利用抗旱小井和175眼抗旱大井引水抗旱。
牵头单位: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1日—9月20日
(七)科学安排人员值守,加强堤防巡查。沿河各镇(街道)在洪水来临前,按照县防指的安排,从现在开始提前在辖区河段规划完成好每50米设置巡护照明灯一盏的位子,并在管辖堤段立牌公示责任到人和值守电话;每个河段堤防各镇(街道)都要有镇(街道)带班领导,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同时要配备抢险队伍。同时狠抓日常的巡堤工作,特别是在防汛期间更要做到24小时巡防,仔细排查渗水、管涌、流土等隐患点,及时上报,科学制定抢修方案,做好堤坝的抢修工作,确保堤防度汛安全。今年中小河流汛期提前,胡家镇、甜水镇要做好西沙河、鸭子河、月牙河的巡护和值守,在出现险情后立即封堵道路;羊圈子镇要加强大羊河田石线桥下游1500米处有穿越右堤管线汛期巡查值守;东郭街道、羊圈子镇要做好绕阳河、的值守,在绕阳河兴隆段桥过水时,在胜利塘实行封堵,县公安局做好交通管制,同时做好大凌河、大羊河和丰屯河的值守。水利局派专人做好水系联通工程的监管和巡护。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
完成时限:6月20日—9月20日
(八)制定实际逃险预案,及时转移人员。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今年防汛工作中要求“不死一人、不伤一人”的逃险转移安置底线,结合今年疫情特点,科学转移安置人口。当大辽河达4000立方米/秒时,古城子镇铁路以南3个村人员全部转移;当辽河流量超2000米/秒,需将盘山县陈家镇辽河河道内韩家村、大板村人员全部转移;当西部中小河流超100立方米/秒,甜水镇6个村人员全部转移;羊圈子镇三家子村后三家子屯段无堤段长度2公里,汛期需加强防护,发现险情,及时做好人员转移。当辽河3500立方米/秒时,临河的沙岭镇5个村、坝墙子镇2村、吴家镇6村部分临堤村屯人员全部转移。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逃险转移安置责任人于7月5日前按责任分工到有转移任务各镇(街道)就位指导。各相关镇(街道)和县防指责任单位做好逃险转移安置的车辆、路线、安置点、食住、一对一责任人等各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7月5日前报县防办;上述镇(街道)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待接到防指指令实施转移。按责任清单,领导包干,人盯人,不留死角,不落一人,尤其是县卫生健康局要根据防疫工作实际做好人员转移工作的防疫指导,确保按防疫要求科学转移。县水利局要及时绘制各镇(街道)逃险地图,确保按图逃避险。
同时各镇(街道)要做好辖区河道内作业人员、看护、放牧、设施农业、捕鱼等所有人员的清查、登记、转移、安置的信息录入工作,一旦上游或本区域内遭遇强降雨,形成河道径流前,接到县防指命令后立即组织劝离,必要时强行撤离。遇有困难的,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各镇(街道)要继续执行群众转移避险实名造册制度,村、镇(街道)、县逐级核实汇总转移人员信息并由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转移过程中,要及时统计所辖区内转移避险人员信息,填报《防洪避险转移人员统计表》,并连同即时证明材料于转移后2小时内,通过微信、传真、邮件等方式报送至县防办。降雨过程结束后,填报《防洪避险转移人员实名造册表》,于24小时内报送至县防办。
牵头单位:古城子镇、陈家镇、甜水镇、沙岭镇、坝墙子镇、吴家镇、东郭街道、羊圈子镇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超标准洪峰来临前2天(甜水镇前6小时、羊圈子镇、东郭街道12小时前)
(九)实施水库度汛管控,保障库区安全。要逐座水库落实“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安全管护专人和巡查值守机制,县农业水利中心和甜水镇做好24小时堤坝巡查,做好水库库管员的业务培训。要进一步完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突出做好中小水库抗雨能力分析,建立水雨情测报设备,科学指导水库蓄泄洪水。县水利局科学研判,将红旗、八一、青年三座水库的柴油发电机、人工摇把及防汛抢险物资备足配齐;沿河胡家、太平、高升、陈家、甜水五个镇(街道)安排强有力的民兵预备役和群众抢险队伍,实名登记造册,保证标准内的洪水不溃堤、不垮坝,保证库区及沿岸百姓安全度汛,在绕阳河上游洪水达到100立方米/秒时,做好景区封闭人员撤离。水库管理部门的要制定调度方案,并上报水利局批复备案,库区泄洪要下达调度指令,并抄送受影响的油田单位,和镇(街道)等,并向上级防办信息,及时填报调度信息。
牵头单位: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胡家镇、甜水镇、高升街道、太平街道、陈家镇、县农业水利中心、县绕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6月20日—9月20日
(十)健全预报预警体系,实现精准预报。及时启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和县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县防指安装预警平台和全县157个村和社区安装的雨量报警装置。每个村都要有预警人,24小时是值班值守,洪水来临前要通过广播、铴锣、手摇警报器等提前报警,立即转移人员,确保人员安全。监测20条河流中安装预警、监测系统,确保我县洪涝灾害防治监测预警体系科学有效实用、科学研判,同时启动各级防指值班值守网格化管理,做好值班值守的视频监督点调。同时,县气象局密切关注西部中小河流上游北镇、义县、凌海等地的降雨情况,确保研判准确。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气象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网格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20日—9月20日
(十一)建立专业抢险队伍,合理布控力量。县人武部、各镇(街道)务必根据全县河流险工险段的数量,每个险工险段上都要做好民兵预备役队伍和群众抢险队伍实名登记造册上报工作,并靠实靠严靠细抢险人员数量和身体素质,严格落实县、镇(街道)、村(社区)、组责任人,保证带得出,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出现险情后,按照“谁先到达谁先处置、逐步移交指挥权”、“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按照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相关责任单位要做好灾后恢复的排查、准备工作,开展灾后使用条件评估论证,对于发生淹水倒灌的重要基础设施,要在灾情稳定后第一时间开展抽水清淤工作,并对关键设施开展细致排查,对受损设备及时更换,对受灾部位进行修复,经安全评估通过后恢复建设运营。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县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县电业公司、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7月5日前
(十二)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健全度汛保障。在常规性度汛物资储备的基础上,针对大凌河、辽河和西部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的情况下,精准计算,科学核定今年县、镇(街道)两级防汛物资的储备量,7月1日前县防汛物资储备到位,7月5日前各镇(街道)储备到位。同时县财政要留有至少500万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同时完成县、镇(街道)级社会代储工作,要有代储合同,确保真代储。根据风险排查情况,立即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尽快补强设施短板,充分做好应对极端事件的准备,迅速补足应急抢险物资种类和数量,全面强化薄弱环节。出现险情后,及时调配物资设备,确保防汛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全面布设到位,加强重要风险点现场值守人员配备,配置必要的应急通讯等设备,确保通讯畅通,现场指挥人员要按照“在岗、在职、在责”要求,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开展处置。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7月10日
(十三)备齐各类抢险设备,快速抢险救援。县教育局要与沿河逃险各镇(街道)充分利用校车做好逃险人员的转移安排,所有校车信息全部登记造册(车牌、司机姓名、联系电话),交由县交通局统一调度;县交通运输局按汛期要求准备好30辆货车,抢险车辆30台和封堵石料30吨(社会代储);县农业农村局准备25艘防汛船只,民用渔船20艘,快艇5艘;各镇(街道)安排好20台抓车,做为抢险机动车,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工作,要有每日的潮汐表,县农业农村局至少配备3艘海上船只。以上单位务必做好车辆(船只)实名登记造册(车(船)牌号、联系人信息)上报县防办,保证接到指令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局
完成时限:7月5日
(十四)补齐度汛隐患短板,全面落实责任。做好险房、下沉立交、通讯及电力设施排查、撤离、看护及抢修工作和做好城市及农村排涝工作和面对域内集中降水形成的内涝。县水利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及镇(街道)做好农田、园区、镇村的排涝工作;住建部门做好城区排涝工作;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会同各镇(街道)彻底清查核实农村和棚改危房、险房人员。要求各镇(街道)防指对危房、险房人员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报县防办。接到气象预报强降雨预警后,及时组织转移安置。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配合,务必摸清核实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属地内的所有下沉立交桥情况登记造册,上报县防办。并落实责任人与看护人,路面积水30厘米时立即设置警戒线、看护车辆及照明等警示标志,必要时按照县防指指令,县交通运输局执行专车封路。
县通信公司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山县供电分公司务必提前做好全县通讯和电力设施的隐患排查,及时维修;同时在洪水及内涝时期组织安排专业队伍确保通讯和电力设施畅通及运行安全,发生事故及时抢修上报。
城市排涝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太平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7月1日—8月30日(内涝期)
园区排水和输水管网维修疏浚牵头单位: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盘锦高升经济区、县电商物流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7月1日—8月30日(内涝期)
农村排涝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7月1日—8月30日(内涝期)
通讯和电力保障单位:县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和县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7月1日—8月30日(内涝期)
(十五)做好气象水文预报,专家会商研判。要加强气象、水文、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研判,超前预判气象灾害发展趋势,密切跟踪雨情水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强降雨、台风等灾害预报预警,防治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避险信息,一旦出现极端天气等非常情况,要坚决即时启动最高等级响应,提前安排部署防范和应对措施,该停学的停学,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停运的停运,对隧道、涵洞、下沉立交桥、防空建筑等易涝区段,及时警戒并封路,有序疏散群众。借助精准、无缝、智慧的防汛预警体系,在科学预报的同时,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判,制定防汛抢险措施,科学防汛。同时通报辽河油田防指,信息共享。从6月20日起县气象、水利部门组织专人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县防指领导及时掌握综合信息,科学研判防汛形势。充分发挥各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作用。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气象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网格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20日—9月20日
(十六)提前做好消毒防疫,保证民众健康。县卫生健康局指导各镇(街道)卫生院做好汛前防新冠和防疫口罩、消毒液及药品器材准备,落实好值守点责任人,洪灾发生前要做好防汛一线人员的心理援助和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病知识;洪灾发生后要做好灾区防新冠、肠道、虫媒、人畜共患传染病等的监管监测和防控,重点做好防新冠预防控制工作。县防办在汛前提前发放防疫物资,确保疫情安全。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各镇(街道)卫生院
完成时限:随时启动
(十七)汛期全面安全严管,县域确保安全。各镇(街道)务必于主汛期间确保抢险人员、逃险人员及河道内施工、作业、放牧、捕鱼等所有人员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县应急局做好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紧急情况下处置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燃气管线安全管控工作;要求县公安局做好剧毒品安全管控工作。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和各镇(街道)要对重点河流、沟渠、湖泊、鱼塘等全面排查,全部设立防溺水标识提醒村,制定宣传单等到中小学校实地宣传,确保学生暑期安全。以上部门对所负责工作必须形成责任体系,专人负责,确保人员安全,并于7月3日9点上报县防办备案备查。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防办、县教育局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管控时限:6月20日—9月20日
(十八)规范舆论监管宣传,培训提升能力。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配合县气象、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从7月1日起及时发布汛情、旱情和灾情,通报防汛抗旱工作,宣传防汛抗旱成效,加强引导和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回应社会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关切,播放洪水极易造成的危害和群众逃险避险自救等防汛相关内容,普及防汛抗旱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及时报道防灾减灾积极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传播正能量,积极构建全县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防灾减灾格局。今年是换届年,为全面提升各镇(街道)和防指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能力,县防办要在6月30日前邀请省市专家来盘山对全县人员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的防汛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20日—9月20日
(十九)加强值班值宿监管,严肃防汛纪律。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要求县防指及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防指及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从7月1日开始到所辖区域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值班值宿,把各自的网格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县为中心、镇(街道)为指挥部、村(社区)为指挥所),必须做到:一要按照《盘山县2021年防汛抗旱值班值宿通讯录》中县防指领导成员及成员单位、经济园区、水库及各镇(街道)防指及成员单位、村(社区)值班值宿人员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主要防指领导亲自带班制度,确保遇到重大事件和应急响应等情况,及时层层上报;二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上下信息畅通;三要确保值班日志、台账记录详实,交接班记录完备;四要确保雨情水情汛情收集准确,信息及时汇总,逐级上报;五要确保收转上级防指指令及时准确;六要对瞒报、漏报和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或问责。
牵头单位: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30日—9月20日
(二十)组织实用防汛演练,提高防汛水平。按照省、市防指要求,县防指从6月15日开始全面安排我县和各镇(街道)防汛演练工作,争取7月10日前演练结束。县里要按照“模拟战区划分、分级梯队响应、全域全程覆盖、动态精准救援”的作战原则,在西部中小河流开展实战演练。各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演练内容,要体现一手抓防疫,一手抓防汛这个特点,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防汛抢险救援演练,做好备勤备战,做到反应迅速、应对科学、处置有力,演练要有针对性和实战性,分类开展实战演练,达到以演代练,以练代战的目的,从程序上、指挥能力上、实战经验上全面提升我县防汛应战水平,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演练总结及素材于7月5日前报县防办。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应急局
配合单位: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防指及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7月10日
(二十一)严格防汛督导检查,工作落实落地。各镇(街道)和责任部门要抓紧组织水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要合理安排汛期工期,抢抓施工进度。要安排专人在每月7日、17日、27日报送进度,对进度缓慢的,县防办将进行重点督办。从7月1日开始,县防办、县政府督考办联合成立四个防汛督察组,对全县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每周对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工作进度进行通报;每月底前将对县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落实防汛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评比,将评比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在全县通报。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政府督考办
配合单位:县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7月1日—9月20日
(二十二)编制各类防御预案,科学防汛抗旱。配合省、市编制好辽河干流、大辽河、绕阳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邀请省水科院编制西部中小河流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及时修定了盘山县2021年度防洪预案、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暴雨灾害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防汛避险转移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县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县住建要制定县城区城市防洪预案和防空建筑应急预案,其他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要编制好各自的应急预案,确保各镇(街道)和防指成员单位有章可循。各部门各镇(街道)的预案要与7月5日前报送县防办。
牵头单位:县防办、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县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30日
(二十三)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继续执行信息报送“四报一稿”机制,通过一日两报、汛情报告、汛情专报、汛情简报、新闻通稿,及时向上级防指、县委、县政府报告水旱灾害应对情况,通报我县防汛防台抗旱应对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同步、资源共享。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配合高效。各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汛情旱情发展动态,及时向本级防指和防办报告汛情、旱情、险情、灾情信息及防范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各镇(街道)和防指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统计调查制度》,现场核查水旱灾害、水利工程水毁情况,按时限及时统计汇总,并通过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数据汇集平台上报。各镇(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微信的查收和上报,再出现耽误工作的要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县防办
配合单位:县防指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6月1日—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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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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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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