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4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2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盘山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和《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锦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1〕1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全面公开各类规划信息。
县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在县政府网站全面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内容,县政府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我县相关规划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等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县营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三)深化财政信息公开。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定期在统一平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偿还计划等相关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财政部门要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措施、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县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切实增强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 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 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 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推进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到位。要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全面做好政府规章集中统一公开,确保在2021年底前将我县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完整版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及文件全文。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政府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一)做好重要政策解读。
县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做好“六稳”“六保”专题专栏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二)创新政策解读形式。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图解解读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县政发、县政办发政策性文件图解全覆盖。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访谈、简明问答、H5、动漫动画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的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各类解读材料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坚决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政策咨询服务。
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 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推进各类政 府网站投诉咨询系统和非紧急类热线电话清理整合工作,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其网上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与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协同联动、对接共享工作。(牵头单位:县营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 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 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细化国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涉及相关领域的县政府部门,编制完成全县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展示形式、信息保障进行统一规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开展县、镇、街道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队伍建设。
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晰主管部门职责,理顺机制,保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不断规范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对违反《条例》规定、工作推进滞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加强问责力度。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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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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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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