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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701

发布时间:2021-08-02 浏览次数:1403

盘山县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

盘 县 财 指 社 〔 2021 〕 701 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央直达资金(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盘财指社〔2021〕82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20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专款专用,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299项“其他公立医院支出”科目。

资金来源:省专项(直达资金)  (盘山县人民医院150万元、盘山县中医医院50万元)

政府经济分类:50201 办公经费

“三保”支出类别:保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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