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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发布时间:2021-08-08 浏览次数:198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惩处力度。为提高学习新安法的学习氛围,掀起学习热潮,8月6日盘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

党委书记、局长刘希凯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认真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是深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内容,做到人手一册,要集体和自学相结合,要学懂学透,充分利用不《新安全生产法》来指导工作,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手段和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确保取得实效;四是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带进企业,在督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同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学习宣贯,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好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有了全面的认识与了解,进一步深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红线意识入心入脑。促进了企业和广大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真正在工作中做到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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