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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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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

(1)为全县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提供服务。

(2)承担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医疗救治、接送、安置工作;承担为困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救助保护工作;负责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民的紧急避险接待工作;负责为“三无”老人,肢残、智障、精神病人,孤、弃、残儿童等提供照料、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服务。

(3)落实我县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开展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河湖海等生态安葬,承担殡葬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核对申请城乡低保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的事务性工作。

(5)为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具配置、技能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等事务性工作。

(7)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工人文化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8)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等的事务性工作。

(9)参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建议。为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10)承担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服务工作。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二级单位如下:无

2.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财务、资产、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人员编制7名,股长职数1名。

    (2)公共法律服务股

负责办理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给付等事务性工作;为全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辅具配置、技能培训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提供服务保障;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和工人文化活动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3)婚姻登记服务股

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等的事务性工作。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4)殡葬管理服务股

负责宣传殡葬政策法规,落实我县惠民殡葬政策;承担殡葬行业职业教育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县祭扫观察点安全保障工作;积极组织河湖海葬活动,倡导节地生态安葬。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5)社会福利股

承担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申请城乡低保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核对工作;配合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参与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参与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相关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建议;为全县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人员编制5名,股长职数1名。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设2个分支机构:

1.盘山县启福园公墓管理办公室

落实我县惠民安葬政策,负责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服务。

人员编制5名,主任职数1名。

2.盘山县救助管理站

负责对全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医疗救治等工作;负责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原因需陷入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已经或即将流落街头的各类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救助;负责本县流出和外市流入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和护送工作;负责全县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庇护、保护工作;负责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民的紧急避险接待等工作。

人员编制5名,站长职数1名。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编制41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部补助。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正科级),副主任职数3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均为正职;分支机构领导职数2名,均为正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00.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73.4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3.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20.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727.5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3.5%。主要是:用于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改革的补助资金支出结余529万元;用于法律援助专项办案经费结余8.65万元;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及弥补盘山县社会福利院建设资金补助等结余145.12万元;离休人员特需费0.48万元;工信系统内应偿还债务结余5万元和尚未支付的项目经费39.31万元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574.35万元,增长203.1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2020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专项资金;二是增加了盘山县启福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三是增加了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一次性困难补贴和农村残疾人化肥专项补贴专项资金等。

(二)支出总计2617.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4.0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9万元。

2.项目支出1993.9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2%。主要包括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2020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专项支出;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一次性困难补贴和农村残疾人化肥专项补贴专项支出;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救助项目支出、婚姻登记项目支出;殡葬管理项目支出;社会福利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77.5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二是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一次性困难补贴和农村残疾人化肥专项补贴专项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83万元。

主要是盘山县启福园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因工程未竣工未支付;用于幸福院基础设施改建及器材采购未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44.56万元,降低33.6%,主要原因: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5万元,项目支出1993.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7.5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一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二是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一次性困难补贴和农村残疾人化肥专项补贴专项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3.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1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87万元,占48.93%;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36.75万元,占1.8%;其他支出978.72万元,占47.9%。

1.公共安全支出6.11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6.11万元,主要是案件补贴、印刷费、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6.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专项补贴资金未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9.8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866.9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8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60万元;救济费6.64万元;资本性支出35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及业务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4.2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8.16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保险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88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本年未完成补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9万元,主要是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扶贫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期间上级拨付的临时补助专项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21.9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9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6.7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6.75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5.其他支出978.72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978.72万元,主要是上级拨付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收到财政拨付上级专项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4.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574.61万元,主要是养老机构及幸福院的维修改造和器材采购支出、流浪乞讨及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收到上级拨付专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无出国预算也无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出境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外事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比上年减少3.43万元,下降23.05%,主要是压缩开支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车辆保险及购买燃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启福园公益性公墓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未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第四部分 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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