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贯彻执行劳动关系相关法规和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省与市、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保密、群团、工会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
贯彻国家和省、市劳动关系相关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作规范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承办劳动用工备案和企业职工档案缺失人员的劳动关系确认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
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推荐和材料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管理工作;核定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年度考核工作。
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与职业培训基本政策;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筹设审批;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设立审批;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设立审批;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审批;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事业单位人员(工勤)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
(三)工资福利与基金监督股
贯彻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统发业务工作;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
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负责局内专项设备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社会保险与信访监察股
负责落实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含城镇自由职业者)、农垦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待遇的核准工作;配合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施;负责落实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受伤职工的申请;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伤(职业病)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和工伤人员鉴定工作。
落实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相关政策;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协调做好我县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信访、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涉及我局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负责县委、县政府投诉、督察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县网格管理中心通过民生服务热线、盘山民生服务网等渠道收集分派的关于我局的各类问题;负责对全局处置问题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县人社局网络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
下属二级单位如下:
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16.98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926.37万元,占收入总计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2.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4.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90.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4%。主要是专项资金低保金及残疾人补贴和救助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907.79万元,降低28%,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指标有结余,二是经办业务有调整。
(二)支出总计6764.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3.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8万元。
2.项目支出6411.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5%。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31万元,其他支出259.1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59.9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当年支出上年指标结余。(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2.47万元。
主要是专项资金如低保资金及社会福利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838.14万元,降低84%,主要原因:一是专项资金发放完成;二是年末指标数据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6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01万元,项目支出6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9.9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指标有结余,二是支出上年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3.73万元,占98%;卫生健康支出95.28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占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3.7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6.40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5.2万元,主要是追加指标公开招聘社工编人员所需资金。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指标。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98万元,主要是劳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业务量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84.44万元,主要是付新县城门牌设置款及低保办公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12万元,主要是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5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原民政局惠民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74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69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当月不能办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月不能办理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8.7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7.92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指标文支付资金,列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01.29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337.68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81.31万元,主要是发放2019年7-12月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206.37万元,主要是低保金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100%,市级专项年初没有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413.43万元,主要是低保金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100%,市级专项年初没有预算。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581.84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完成100%,市级专项年初没有预算。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86万元,主要是发放2019年四季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38.63万元,主要是发放60年代精简人员补贴,市级专项,没有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95.2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6.31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业务调整,不再由本单位办理。
3、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具体包括: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3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14.91万元,主要是低保边缘户人员补贴及返回民生保障中心专项款。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44.2万元,主要是用于残疾人2019年9-12月及2020年1月残疾人补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62万元、津贴补贴42.76万元、奖金47.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6.39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89.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4.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1万元、印刷费1.21万元、手续费0、水费0、电费0、邮电费0.73、取暖费15.39、物业费0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护费0.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0、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8万元,比上年增加1.5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取暖费。具体支出明细办公费2.21万元,印刷费1.21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取暖费15.39万元,差旅费0.98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13.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118.3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78.7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9.60万元。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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