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全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根据国家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落实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拟订机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1)综合办公室。
(2)优抚管理股。(3)退伍退休军人安置股。
3.人员情况。
我单位于2019年1月成立。2020年末共有编制11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编制7人。比去年增加工勤编制人员6人。变化原因是根据2019年3月22日县长业务会议纪要第34期会议议定县人武部6人工资和保险转入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下属事业单位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1.主要职能。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是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部门工作职能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各项政策法规,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负责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工作和相关人员的伤亡抚恤、评残工作以及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工作。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待遇保障工作。
(四)指导和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培养和开发军地两用人才。
(五)负责退役军人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孤老、优抚对象提供供养服务。
(六)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负责烈士和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物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七)承办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中心综合办公室、优抚股、安置股。
3.人员情况。
2020年末共有编制25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5个。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7人,比去年增加事业编人员3人。变化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安置退役士官3人。我中心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应在镇(街道社区)配置退役军人服务站,但由于人员没有全部到位,所以实有人数与编制数不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732.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72.2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2.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0.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2%。主要是上年结余的其他优抚支出和其他退役安置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853.95万元,增长45.46%,主要原因: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优抚对象各项补助标准提高。
(二)支出总计2263.0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5.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万元。
2.项目支出1927.8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19%。主要包括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拥军优属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7.80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下属事业单位新落编安置3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69.17万元。
主要是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系统未完善,年底我局不能完成缴费。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94.02万元,增长524.31%,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系统未完善,年底我局不能完成缴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6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17万元,项目支出1927.8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80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下属事业单位新落编安置3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3.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16万元,占97.22%;卫生和健康支出40.18万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22.70万元,占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1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3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根据2019年3月22日县长业务会议纪要第34期会议议定县人武部6人工资和保险转入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今年新落编安置3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30万元,主要是全年发放的优抚对象伤残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52.06万元,主要是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补贴人员死亡等原因发生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72.03万元,主要是义务兵优待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义务兵实际退伍人数小于计划退伍人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89.09万元,主要是参战、参试、铀矿开采,烈士子女,老复员军人遗孀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366.39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及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系统未完善,年底我局不能完成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6.36万元,主要是历史遗留退役安置士兵安置补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支出系以前年度结余款项,所以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支付。今年预算未申请。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4.73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物价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8.2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99.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底经费来不及支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3.35万元,主要是走访慰问及困难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97.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以前原因,减少走访慰问次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43.94万元,主要是双拥走访慰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122.2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今年新落编安置3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41.73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4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系今年新增项目,系预算追加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40.1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1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0.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疫情原因,三方面人员住院量大幅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8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22.70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70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我单位减少了下基层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无出国预算也无支出。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出境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国内公务接待;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无外事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了下基层次数。比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103.3%,主要是此车辆系2019年10月无偿调入,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数不含车辆保险等支出,所以今年支出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及日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9万元,比上年减少74.55万元,减少82.8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培训、会议及上访量减少。具体支出明细办公费4.05万元,印刷费0.83万元,手续费0.15万元,差旅费0.74万元,维修费0.53万元,给我用车运行维护1.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了方便完成双拥及优抚工作配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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