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能。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队风队纪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改变、占用、破坏绿地规划用地,破坏、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负责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侵占人行道和城市道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负责行使县辖区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七)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在环境环保领域方面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污染、烟尘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九)负责督促、检查城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签订和落实工作。
(十)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和全县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及重大执法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不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阅报栏、电子显示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破坏、改变市政设施,影响市政设施使用功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三)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十四)负责对执法人员的行业培训;负责专项重大执法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业务指导股、法规信访股、城市管理股、规划管理股。
派出机构如下:
(一)太平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二)胡家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甜水镇综合执法中队
(四)得胜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五)高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
(六)陈家镇综合执法中队
(七)吴家镇综合执法中队
(八)沙岭镇综合执法中队
(九)坝墙子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古城子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一)羊圈子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二)东郭镇综合执法中队
(十三)石新镇综合执法中队
3.人员情况。
2020年末共有编制203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68名,经费自理人员编制35名。年末实有人数240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13人,经费自理人员编制27人。实有人数与编制数不符的原因是事业单位整合后有一部分人员编制还未转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471.9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425.5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5.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34%。主要是城区秋季打草等项目费用的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70.55万元,降低4.68%,主要原因:项目收入有所降低。
(二)支出总计3084.5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53.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0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2万元,资本性支出15.21万元。
2.项目支出430.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主要包括盘山县美丽乡村建设及城区秋季打草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511.55万元,降低14.2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87.37万元。
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41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一体化视频等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64万元,项目支出430.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1.55万元,降低14.23%,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25.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84.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408.43万元,占7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7万元,占1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39万元,占3.52%;住房保障支出180.09万元,占5.83%。
1.城乡社区支出2408.43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65.3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人员经费及盘山县美丽乡村城乡一体化视频建设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盘山县城区秋季打草及拆除违建等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43.05万元,主要是盘山县美丽乡村城乡一体化视频建设等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58万元,主要是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4.8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8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经费自理人员编制的职业年金未能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98.35万元,主要是用于死亡人员家属的一次性补助及丧葬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人员家属的一次性补助及丧葬费支出,系预算追加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0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系今年新增项目,系预算追加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108.39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8.3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80.0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0.0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用减少,有部分公车修车费还未结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维护费用减少,有部分公车修车费还未结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53万元,比上年减少47.02万元,降低4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具体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8.48万元、印刷费11.42万元、手续费0.35万元、邮电费0.18万元、维修(护)费0.70万元、租赁费4.15万元、被装购置费1.2万元、劳务费3.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0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业务用房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其他(不含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
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为了方便完成双拥及优抚工作配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以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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