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5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农信社机构改革清收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21〕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县政府金融改革化险工作专班的要求,成立盘山县农信社机构改革清收处置小组。
组 长:张 雷 县长
副组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
谢兴龙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宋晓曦 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恒志 县法院院长
成 员:孙玉彪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宇 县委办公室主任
孙祖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恩杰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付 威 县公安局政委
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晏 安 县法院副院长
孙 斌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朴付亮 高升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明伟 古城子镇党委书记
王青杰 羊圈子镇党委书记
张文国 石新镇党委书记
李 征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阳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蔡晓旭 石新镇镇长
史春光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全县清收工作方案,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清收工作任务,调配警力协助开展异地清收,协助做好公职人员不良资产清收,指导法院对涉及农信机构的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晓曦担任。办公室负责日常清收工作的协调、指挥,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清收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任务。
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借势借力,穷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措施,做好清收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内外”同打,抓大打大,形成震慑作用。
2.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考核,每周排名通报,排在后两名的单位,在下次通报会上作检讨发言。
3.政法委做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各政法单位清收工作,分析研究解决清收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好舆论宣传。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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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印发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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