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21〕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盘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四五”时期是盘山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县上下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好《纲要》,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建成精致盘山、魅力盘山、幸福盘山!
附件:盘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docx
政策解读:
关于《盘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纲要》的政策解读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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