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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诗雯蔬菜贸易有限公司蔬菜腌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次数:212


盘锦诗雯蔬菜贸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诗雯蔬菜贸易有限公司蔬菜腌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和项目的可行性,经盘山县环保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报告表”编制较规范,依据充分,环境保护目标明确,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选择准确,评价内容全面,污染工程分析和结论意见真实可信,环保对策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符合环评导则要求,可作为该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盘锦诗雯蔬菜贸易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羊圈子村西南建设蔬菜腌制项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140m2,设置腌制车间、储存库、综合用房等用于腌制白萝卜,年腌制加工20000t白萝卜。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可行。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内容、环保目标 、环境标准和污染因子、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腌制池位于严格密闭车间,防止腌制异味无组织散发;腌制池设置一层防渗篷布用于腌制白萝卜,表面利用2层塑料布+1层遮阳布密封,并在遮阳布上方均铺细沙,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封闭结构,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清洗萝卜废水、冲洗腌制池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后定期送往盘锦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处理。腌制水近期定期送往锦州国晟盐业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待县高盐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集中统一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铲车、叉车、水泵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震及墙体隔音,项目厂界东、西、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包装袋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干化后送至市政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人工切白萝卜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塑料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后,要按照环保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验收,经审查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常运行,由县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环境监管工作。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35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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