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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能耗双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次数:819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按照《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能耗“双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盘委办〔2021〕18号)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耗“双控”的工作要求,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两部分。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以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主要目标。“十四五”期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5%。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四大项15小项具体任务。

第一项:控制能耗增量,包含5小项。分别为:一是压实目标责任,重点在于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在建项目,重点是由县发改局牵头,各园区、镇街积极配合,对在建“两高”项目进行逐一审核;三是科学稳妥推进拟建项目,重点是各责任单位对全县“十四五”期间拟上重大项目进行再审视,再梳理,压实能耗需求,同时招商引资应坚守高质量发展底线;四是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重点是严格项目准入,并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五是确保民生项目用能,重点是对于民生领域项目的合理用能需求予以优先保障。

第二项:严格审批准入,包含3小项。一是健全审批制度,重点是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能耗超每年1000吨标准煤的项目无节能审查意见不得开工;二是完善管理机制,重点是建立重点项目审查会商机制,把好项目进驻“第一关”;三是落实能耗替代,重点是相关单位应编制好能源消费替代供给方案。

第三项:优化发展路径,包含3小项。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结合我县实际,着力发展精细化工新材料、建筑新材料等产业,积极培育生物健康产业、推进数字化产业;二是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重点是减少煤炭消费量,推进光伏、生物质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积极发展氢能产业;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第四项:挖潜节能空间,包含3小项。一是强化重点耗能行业管理,重点是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同时按照省市部署开展“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二是全面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其中重点领域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三是推广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是加快节能环保改造、抓好绿色创建工程。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包含3个方面。

一是建立能耗监测机制,重点是将已建成“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并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工作,强化相关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政策引领,重点是税收、电力、金融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形成合力;三是严格绩效考评,重点是将能耗“双控”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更加完善、更加严格的考核机制。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1〕5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能耗双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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