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6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应对当前用电紧张形势,做好有序用电工作,按照省、市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山县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雷 县长
副组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王 峰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党工委书记
杨香浩 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党工委书记
李可可 副县长
成 员:孙祖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震 县发改局局长
刘 鑫 县工信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建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局局长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王 庄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振春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征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亮 陈家镇镇长
孙佳妮 沙岭镇镇长
杨 桥 吴家镇镇长
范海川 坝墙子镇镇长
李 阳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蔡晓旭 石新镇镇长
乔 牧 东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海潮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戴永安 县电商物流中心主任
杨焕新 国网盘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国网盘山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局长刘鑫和国网盘山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杨焕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工信局副局长曹洪彬和国网盘山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春久兼任,成员由县工信局和供电公司派员联合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和检查督导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煤炭协调保供及商业系统工作;盘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有序用电期间高耗能企业协调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建筑工地以及市政区域工作;县应急局负责有序用电实施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镇(街道)、各园区负责本区域有序用电实施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有序用电工作任务。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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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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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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