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任大超、陆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盘线羊圈子社区主路口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接到人大代表的建议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专人到现场查看,该路段确实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
经我大队与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协商,并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由县交通局组织建设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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