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盘山县燃气安全管理领导专班、监管专班、工作专班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10月24日省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预防各类燃气事故,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持续开展指导.监督燃气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盘山县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专班.监管专班.工作专班,起草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领导专班,负责统筹.调度指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主体工作。
二是监管专班,负责督查检查各部门,各镇街燃气安全整治具体开展落实情况。
三是工作专班,由各部门,镇街工作人员具体开展逐户,逐企,逐店清查检查工作,摸清底数,切实解决燃气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聚焦燃气工作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领导统筹调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抽查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清查燃气安全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时间做到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此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