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一、申请材料:
1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时间写监督站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竣工报告
4施工许可证
5市政工程竣工备案证
6消防局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的文件
7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建设单位签署的有验收组人员签字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规划局下发的对项目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规划核实验收文件
10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11审图机构下发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12建设单位填写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写的时间与保修书时间相同)
二、审批流程:受理、审批、办结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受理机构: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五、联系方式:0427-3557115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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