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6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2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规定;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副主任:赵恩杰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陆 潇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周 波 县人大法制委主任
孙国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鹏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吕 震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营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 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俭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唐 博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子源 团县委副书记
张 静 县妇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陆潇(兼)。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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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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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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