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21〕11号关于关停取缔陈家镇盘锦翔宇水飞蓟制品有限公司的通知
陈家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帮扶人员进驻我市开展帮扶工作,经现场勘察发现位于盘山县陈家镇四家子村的盘锦翔宇水飞蓟制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使用低效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评文件及审批手续,污染物
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极大环境安全隐患。
经询问调查和多方取证,盘锦翔宇水飞蓟制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11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对该企业予以关停取缔,并由陈家镇及
县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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