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71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2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盘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冯大庆 副县长
副主任:王玉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坚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 刚 县信访局局长
柳少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伟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田继辉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 荣 高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旭 陈家镇副镇长
孟凡卫 沙岭镇副镇长
李 哲 吴家镇副镇长
孙洪伟 古城子镇副镇长
张 静 县妇联副主席
王 娜 县残联副理事长
戴 羽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大军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主任
杨东亮 高升街道南关村村书记(农民代表)
赵 生 高升街道南关村村民(农民代表)
冯 帆 法律专业人员
吕秋志 经济专业人员
彭小岩 经济专业人员
孙迎雪 经济专业人员
赵晶晶 经济专业人员
徐冬妹 经济专业人员
夏 涛 经济专业人员
李树继 经济专业人员
孙 丹 经济专业人员
李成军 经济专业人员
于 亮 经济专业人员
(此页无正文)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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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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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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