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1〕7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21〕7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十七届七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盘山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
服务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按照《关于印发<盘锦市健全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和村(社区)服务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盘编办发〔2021〕20号)及《盘锦市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任务细化和责任分工方案》文件精神,经与各职能部门和镇街沟通协调,县民政局梳理形成《盘山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计服务事项73项,明确了责任部门、事项名称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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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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