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2025)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是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结合盘山实际制定。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全面协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面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积极扩大和稳定就业,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始终保持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省级统筹、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社会保险各项制度建设实现重大突破,参保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收支规模持续增长,保障能力、待遇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幅度提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通过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统筹推进以高层次高技能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体素质和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人才工作体制、政策体系和评价机制逐步健全,人才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通过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公开招聘制度全部入轨运行。通过加大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集体协商等宏观调控力度,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有所改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规范,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
通过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运转顺畅,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访稳定等维权体系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和信息化水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系统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各项基础性建设均迈上新的台阶。
专栏 “十三五”规划核心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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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2015年 基数 |
“十三五” 规划目标 |
“十三五” 期末预计数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47 |
1.1 |
1.4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52 |
3 |
2.11 |
3.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万人) |
0.14 |
0.6 |
0.89 |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5 |
15.1 |
16.2 |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万人) |
9.6 |
10 |
11.3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7 |
2.7 |
3.5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2 |
2 |
3.2 |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9.人才总数(万人) |
1.25 |
1.52 |
1.54 |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8 |
>98 |
>98 |
11.集体合同签订率(%) |
83 |
85 |
>85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100 |
100 |
100 |
13.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人才总量、结构和层级水平与人才强市战略、创新创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要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人才贡献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劳动关系矛盾处于多发期和凸显期,企业规模性裁员等风险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不容忽视。此外,地区间事业发展不平衡,各业务领域间还缺乏有机衔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特别是基层平台建设仍需加大投入,全系统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原因分析
从县市看,经济增速放缓削弱了经济增长对扩大就业的拉动,石化类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导致部分企业阶段性失业,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影响了职工工资收入、增加了保费征缴难度,产业布局和经济增长点的重新定位使就业和人才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经济社会格局调整导致劳动关系、劳资矛盾、群众利益诉求更加多元。以上问题和挑战仍需“十四五”期间积极应对、着力破解。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创业,更加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更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建设,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工资收入分配、和谐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将更加突出。随着中央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战略向纵深推进,我县在奋力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将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开放合作形成新格局,全面开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航程。劳动力、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要素将更加活跃,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机遇。
三、奋斗目标
明确“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思路。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狠抓落实为保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注重惠普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具体指标
专栏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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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2020年基数 |
十四五 规划目标 |
各年度预期目标数 |
指标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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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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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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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0.23 |
1.255 |
0.235 |
0.24 |
0.25 |
0.26 |
0.27 |
核心指标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15 |
3 |
3 |
3 |
3 |
3 |
3 |
核心指标 |
二、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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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2 |
16.8 |
16.3 |
16.4 |
16.5 |
16.6 |
16.8 |
核心指标 |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万人) |
11.3 |
11.5 |
11.4 |
11.42 |
11.44 |
11.46 |
11.5 |
核心指标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5 |
3.5 |
3.5 |
3.5 |
3.5 |
3.5 |
3.5 |
核心指标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2 |
4 |
3.5 |
3.6 |
3.7 |
3.8 |
4 |
核心指标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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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才总量(万人) |
1.54 |
1.8 |
1.59 |
1.64 |
1.69 |
1.75 |
1.8 |
核心指标 |
8.专业技术人才数(万人) |
0.65 |
0.75 |
0.67 |
0.69 |
0.71 |
0.72 |
0.75 |
核心指标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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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核心指标 |
10.集体合同签订率(%) |
90 |
92 |
92.5 |
93 |
93.5 |
93.5 |
94 |
核心指标 |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当期结案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核心指标 |
1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核心指标 |
(三)主要思路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以失业人员为重点的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扩大就业规模,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到“十四五”期末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1.25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全面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法定参保人群全覆盖。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有序、合理增长。加快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8万人、3.5万人、4万人。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起规范有序、符合现代人事管理特点以及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激发事业单位生机和活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
——培育壮大优质的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更趋合理,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成长环境更加优化。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监管有力的职称制度,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到“十四五”期末全县新增专业技术人员1000人,新增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105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6000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期末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8%、100%、60%、100%。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比较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公共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力争到95%,覆盖城乡居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全面。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提升产业和投资带动就业能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把稳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把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深入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完善企业技改服务体系,加速向智能、绿色、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和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就业资金支持,逐步加大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实现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针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各类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保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政策的相互协调。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稳定就业岗位。规范招聘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衔接和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3.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税赋重、门槛高等问题。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型县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省级创业型县。加大全县“双创”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孵化载体市场化运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按需提供精准服务。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强化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加大创业带头人培养力度,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提高工作效率。支持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等领域创业就业。建立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对创业失败人员落实救助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勇于创业的社会氛围。
专栏 创业带动就业重点计划 |
01扶持创业带头人项目。 实施积极政策,扶持创业带头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自身就业,并吸纳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350人,带动就业1050人。 02创业担保贷款项目。 帮助解决劳动者和小微企业创业资金不足问题,为劳动者或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政府 贴息支持。 03打造优良创业创新环境,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项目。 参加市里举办的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明星演讲、盘锦市创业创新大赛、盘锦市创业创新博览会等系列创新创业活动,打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 |
4.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瞄准省内外高校等优质毕业生人才供给来源,精准锁定人才招引目标范围,广泛开展宣传推介、人才招引、拜访对接和合作洽谈。通过实施“双百”引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计划、惠企拓岗计划、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引进毕业生人才,促进毕业生就业。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引进青年人才500人。统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就业促进工作,帮助结构调整中的失业人员实现转岗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专栏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计划 |
01 “双百”引才计划 通过开展“百企进校园”和“百校进盘锦”活动,批量引进高校毕业生人才400人。 02 “三支一扶”计划 重点在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35名,充实到乡镇、社区等基层部 门,从事支农、支医、扶贫和社会基层服务工作。改善基层队伍结构,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03 就业见习计划 组织100名离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就业见习,通过就业见习提 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04 惠企拓岗计划 千方百计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精准对接国家、省和市的就业政策,组织线上 线下的毕业生就业系列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05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 通过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等措施,实现未来五年吸纳500名青年人才来盘回盘留盘就业创业的目标。 |
5.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完善政策措施通过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全面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就业率。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企业开办技工学校,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落实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政府补贴培训,规范职业资格管理,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激励机制。
专栏 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计划 |
01 继续落实国家、省三年行动方案。 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措施,到2025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1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以上。 02 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的技能培训。 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将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城乡贫困劳动力(指农村特困家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困难残疾家庭、城镇特困家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6类家庭中的劳动力)纳入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03 开展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标准发放补贴。 04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民办企业、民办学校,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我市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 |
6.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增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创新能力,培育树立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成果。组织开展各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
专栏 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
01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秩序。推动县级市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性服务机构。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
02 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完善人力资源和就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开发决策分析系统,提升公共就业信息管理水平,实现数据由采集到应用的科学化管理。 |
7.强化就业监测和失业预防调控。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动态监测,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失业动态监测目标要求,对企业就业失业情况、生产经营状态、职工薪酬等情况按月进行监测,及时跟踪减员较多等重点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减员的原因。实施积极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通过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发挥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
专栏 就业监测和失业监控重点项目 |
01 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项目 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点就业群体的分析预测,实时掌握社会各行业整体的薪酬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的整体监测、评估及综合分析,面向社会提供岗位信息和供求分析服务。 02 失业动态监测项目 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调整监测企业样本,加强数据报送及分析加工,加大全县失业动态监测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失业动态监测机制。 |
(二)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加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成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法定人群全面覆盖、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1.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专栏 社会保障重大项目 |
01 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完善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 02 完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各项待遇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03 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省市调整指导意见,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04 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取消单建制度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计算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预存机制,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2. 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结合实际搞好研究论证,制定完善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等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加强职业年金征缴归集,稳妥做好职业年金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管理和风险防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等问题。规范待遇支付方式,确保基金安全。
专栏 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
01 实现“三个百分百”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缴费率、发放率均达到100%,全市参保人数达到0.75万人。 02 健全政策体系 完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配套政策。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全覆盖。 03 规范业务经办 优化经办流程,公示服务事项清单,制定业务操作手册,持续推进首问负责和主动引导、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04 合理确定养老金水平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老待遇平稳过渡办法,全面实现按新办法准确计发养老金待遇。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05 职业年金平稳运营 严格按照国家、省职业年金各项政策要求,完成全市职业年金归集任务,促进良性运营。 |
3.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逐年提高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标准。跟进国家、省、市逐步推进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安排,研究制定我县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4.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落实国家、省、市失业保险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发挥失业保险的基本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待遇;将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就业。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确保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积极开展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按照国家省确定的失业动态监测目标要求,对企业就业、失业情况、生产经营状态、职工薪酬等情况按月进行监测,及时跟踪减员较多等重点企业,了解和掌握企业减员的原因。实施积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通过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
专栏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
01 宣传失业保险条例。深入宣传国家、省、市失业保险条例。确保企事业单位应保尽保。 02 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政策。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政策受益面,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03 完善稳就业政策。扎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失业保险费费率相关政策,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持续推进失业保险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帮助稳定就业岗位。 |
5.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全过程的监督。
(三)贯彻落实《2021—2025年盘锦市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体系。
1.创新人才政策措施。实施精准引才策略,打造盘山人才高地和政策洼地,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朝着人才大县、人才强县方向迈进。实施“三步走”策略,率先布局区域精准引才策略。“十四五”期间引进人才1500人,重点引进集聚石化产业人才300人。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学者计划、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继续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落实完善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贯彻落实省、市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工作措施,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培养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人数不少于1500人。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
专栏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项目 |
01 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 向市局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人才工程”、“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人 选等。 02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依托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公需科目知识培训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接续培养活动。 03 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 |
3.增强激励措施。鼓励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创办、承包、租赁各种经济实体和科研机构,或以自己的专利、技术、资金等形式向企业入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的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所在单位本职工作任务后,兼职为其它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经营服务。我县学科、学术带头人和承担重大项目确有专长的优秀科技专家到退休年龄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延期1—3年退休。在此期间,可保留其专业技术职务,但不占本单位的岗位职称职数,不计算工龄。其工资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待遇由单位和本人协议商定。对科研急需的高级人才,退休后可以返聘,返聘待遇亦由单位和本人协议商定。对在技术、管理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按政策政府给予重奖。
4.加强教育培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紧紧抓住教育培养这个环节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打造庞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核心,努力造就一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突出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加大各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5.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机制,选树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建设。加大技工院校招生力度,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技能大赛、省“技师杯”为代表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选拔储备一批青年高技能人才。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力度,建立多层次技能人才表彰体系,通过表彰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提升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社会地位和社会待遇,定期组织技能人才休假等活动,注重在技能人才队伍中选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干部,拓展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提升队伍整体自豪感。树立技能人才典型模范,加大对技能报国、工匠精神的正面宣传力度,为技能人才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6.健全技能人才工作体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党政考核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的地方法规、规章,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大力推行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优秀高技能人才领衔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财政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引导企业健全技能等级与业绩贡献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切实提升技能人才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
7.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加快加强智能型鉴定基地建设,增强鉴定科技含量;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完善考核鉴定程序,规范考核鉴定行为;加强命题管理,建立题库,保障考核鉴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原则,推行技能人才社会化考评制度;进一步突破比例、资历、年龄、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引导职业院校积极推进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技能训练。完善兼顾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院校资格认证和技能竞赛等多元评价机制。
专栏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大项目 |
01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站。 02 实现校企深度融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利用“校地校产校企”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一校一招”线上招聘会、定制化服务、远程面试等服务,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就业率。 |
8.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构建新型招才引智工作机制。以组织京津冀为主体的招才引智活动为突破,承接京津冀科技溢出及人才溢出,实现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招科引技的互动对接,构建“三招三引”的互动机制。以校地校企合作为平台,建立人才对外交流的开放机制。以高层次人才服务团队为载体,实现顶尖人才与优势产业的对接机制;以项目加人才为主要方式,同时引进人才、资金、技术,形成良性循环的共赢机制。以品牌活动为牵引,形成招才引智的创新服务机制。
9.构建招才引智五大服务体系。以引进适合我县“世界级石油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建设的高端人才为重点,构建我县主导产业引才服务体系。以引进外国专家智力和海外留学生为重点,以欧美同学会、德亚技术交流会为媒介,构建外专引才服务体系。以引导大连理工盘锦校区毕业生人才留我县就业创业为重点,构建校园引才服务体系。以加强域内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树和域外高技能人才引进为重点,以打造和培养“工匠精神”为目标,构建高技能人才引育服务体系。以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及体制机制改革为契入点,重点构建基础人才储备服务体系。
10.健全各类人才评价机制。扩大职称制度的覆盖面,分层分类实施人才评价,减少政府部门在人才评价中的微观管理,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主体作用。建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以科学评价为核心,建立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严格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创新高素质复合型技能人才和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推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11.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人才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推进人才标准化服务,对人才引进、人才信息、人才派遣、人事代理等服务项目,全面采取PDCA动态循环管理模式,优化流程,细化制度,体现创新,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两个主体”满意度。探索建立人才信息化管理制度。重点建设域内与域外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收集、储存与管理体系,定期收集和储存高层次人才、地方紧缺人才的综合信息,建立高层次人才数据库,对高层次人才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建设盘山“智库”。建立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发布制度。围绕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认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盘山县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充分发挥需求目录在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人才队伍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一体化服务制度。为回盘山来盘山大中专毕业生建立报到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人才测评、政策享受等五项服务体系,对回盘山来盘山毕业生实施一体化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制度。严格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按照全时、全程、全员的要求,积极为各类人才解决好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四)立足发展需要,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勇于担当、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为推动盘山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航程提供组织保障。
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法规政策体系,抓好各项人事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跟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人员转隶、安置等改革政策。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动态调控机制,不断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探索符合行业事业单位特点、更加灵活高效的岗位管理制度。完善聘用制度,探索制定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规范聘用合同的签订、续签和解除,确保程序合法有效。继续保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支持和鼓励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面向海内外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2.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做好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考核、培训、奖惩和统计等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做好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流程,提高人事管理服务和水平。强化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监管,定期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专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重大项目 |
01 事业单位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计划 深入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我县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等“进、管、出”各单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 02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重组以及事业发展实际情况,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分行业制定岗位设置调整方案,优化岗位结构,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03 公开招聘百名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程 市人社局常态化实施公开招聘百名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程,每年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若干人才参军入伍。 0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完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征信系统建设任务,采集录入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完善县本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手段,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数据,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职工收入、缩小分配差距,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1.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明确具体政策,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
2.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规范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
(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分类指导和监督,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妥善处理企业与招录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三方机制职能,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2.完善劳动关系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共同行动,面向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关爱职工, 职工热爱企业”的文化理念,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劳动关系形势,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和产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研究制定在全县组织开展企业关爱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意见,在全县营造出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坚决杜绝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出现,切实保障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倡导企业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管理,动态掌握职工的就业、生活、家庭等情况,及时提供帮助和服务。指导、跟踪企业落实社会责任,提高企业依法用工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及能力。加强对全县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认真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统计、调查和监测工作,做好劳动关系突发事件、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及广大劳动者知法守法。
3.健全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逐步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办案指导力度,健全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争议事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处理速度,加强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
专栏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大项目 |
01 盘山县“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 通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共同行动,面向企业开展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关爱职工, 职工热爱企业”的文化理念,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 02 开展“集中要约行动” 以“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为指导思想,坚持“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协商共决”的原则,继续以扩面、提质为重点任务,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对象,以行业集体协商和区域集体协商为重点形式,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确保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规模(限额)以上已建工会的企业开展年度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保持在90%以上。 03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继续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开展双随机工作,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04 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 工资“黑名单”管理工工作。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劳动用 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05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系统建设 建立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加强工资拖欠违法行为监测预警,实现与住建、交通、水利、银 行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
(七)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1.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统一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规划管理,对接省厅信息化建设确定的建设标准和业务类别,以适应社会保险省级统筹需要为建设方向,持续推进各类信息系统纵向集中和一体化整合,提升就业、社保等各业务板块之间的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和协同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提升信息化对公共服务、决策分析、监督监管等领域的支撑能力。持续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安全性、冗余性。
2.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就业信息的汇聚能力、画像能力、人岗匹配能力、精准推送能力、反馈能力和评价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形成与社会保障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基金风险的精准防控和智能预警,构建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领域的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卡的身份精准识别、待遇精准发放、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民生服务领域的“一卡通办”。
四、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促使,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接续工作。深化营商服务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实施“八五”人社普法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政策投入机制,加大对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支出、人才发展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与建设资金以及重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完善财权划分,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确保各级财政承担投入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创新财政保障机制。
(三)强化工作调研。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形成符合盘山实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理论政策法规体系,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研究论证机制和程序,为“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四)提升统计能力。进一步强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全面实用、服务决策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调查体系。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统计分析,丰富统计产品,完善统计分析应用和决策咨询机制。进一步加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应用,规范统计全过程想信息化管理,统计工作全面实现数字化和数据化。
(五)搞好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规划背景、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说清楚。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各地推动规划实施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积极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氛围。
(六)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结构配置,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强干部教育,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优化行风建设,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推动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大力开展系统文化创建活动。加强考核监督,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七)狠抓规划监测评估与实施。坚持科学、客观、全面地对规划实施情况实行动态监测评估,根据规划指标和任务科学编制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的有效衔接。建立规划实施预警和监督机制,有效应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明确规划指标和任务的责任部门,加强对规划重点指标和任务的考核,确立考核标准,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加强其它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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