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 着重狠抓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类传染病监测、处置。
2.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狠抓接种率,实现预防接种数字门诊建设新突破,扩大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冷链运转能力。
3.加大卫生监测工作力度。
4.加强非传染病工作,强化地方病防控。
5.利用多媒体等多样性宣传模式,积极开展各种健康防病知识宣传及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形成有效的群防群控的良好防控局面。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检验检测股、非传染病预防控制股、传染病预防控制股、免疫规划股、健康教育与质控股、健康教育与质控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纳入 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
1.收入预算112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21.58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200万元。
2.支出预算 1121.58 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935.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27万元。
3.与2021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210.82万元,增长18%,原因是机构改革2021年没有人员工资,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支出增加210.82万元,增长18%,原因是机构改革2021年没有人员工资,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10.82万元,增长18%,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10.82万元,增长18%,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55万元,比2021年预算较少2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补贴科目调整,2022年列入其他交通费。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5.55万元、专用材料费用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 895.200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127774万元,固定资产605.072375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4辆(其他用车4辆),价值63.6784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失业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出。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