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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次数:177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妇幼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妇幼保健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为县域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和基本医疗服务等;负责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三)负责全县育龄妇女、孕产妇、7岁以下儿童等妇幼保健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负责全县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

(四)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六)负责重大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的实施;对农村育龄妇女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程和“两癌”筛查等工作。

(七)负责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登记、治疗、药品供应和管理、卡介苗接种与管理及结核病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工作;负责结核病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八)负责健康教育、开展相关培训等工作。

(九)完成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医疗保健股、妇女保健股、儿童保健股、计划生育股、健康体检股、信息宣传股。分支机构:盘山县结核病防治所。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

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

1.收入预算84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68万元。

2.支出预算840.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7.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20万元。  

3.与2021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126.61万元,减少13%,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支出减少126.61万元,减少13%,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26.61万元,增长13%,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26.61万元,减少13%,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7.0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3.38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2万元、电费1.5万元、取暖费18.87万元、劳务费6.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2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8.54万元,固定资产409.52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价值万元;共有车辆4辆(业务保障用车),价值47.42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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