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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次数: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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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负责或协调配合各级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盘山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负责县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县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县委对外接待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县委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具体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及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督办落实工作。

(五)负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负责县委的总值班和应急突发情况的信息报送。

(六)负责上级党委文件办理和县委文件制发工作,负责县委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党政军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核心机密文件、信件传递工作,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县委重要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性审查,负责县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工作。

(八)组织全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建议和方案。

(九)负责贯彻执行保密方面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对外以盘山县国家保密局名义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保密技术检查,负责拟订保密技术措施,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泄密案件,负责组织、指导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县委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密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法律法规,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密码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密码工作管理规定和办法。拟定全县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中密码保障体系规划和全县密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信息体系建设等信息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县党委系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县金融和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推进工作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档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档案管理地方性法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对外以盘山县档案局名义依法履行档案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档案宣传、教育、科研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并负责各镇(街)、县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同时承担县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委办公室负责县直党群政法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十四)负责对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指导与验收;负责向社会各界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服务;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工作;做好全县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宏观管理;做好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县各单位档案工作的晋升测评工作;负责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和档案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订盘山县地方志、史、鉴的编纂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务公开信息和馆藏档案的提供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和计算机辅助管理工作;负责已公开现行文件、政务公开信息的统计、分析、反馈和利用典型案例汇编工作。

(十七)负责制定或参与制定县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重要制度和政策;加强对县党代表的联络、管理、服务、监督和培训等工作;督办县党代表在党代会期间提出提案的落实。

(十八)负责会同县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服务和管理机构,推进“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常任制的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党建电视专栏节目的策划、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工作;负责党员电教片观摩评比活动参评片的选题、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党员电教(远教)重点片的拍摄、编辑、制作工作;承担对全县党员电教(远教)干部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援和其他服务工作;完成远程教育党建信息平台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二十一)负责机关事业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有关材料;负责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二十二)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二十三)负责规范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系统、办公系统软件开发的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负责县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变更调整;负责与国家、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数据联网及数据报送工作。

(二十四)负责参加活动的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种文体活动;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县直单位老干部活动室建设工作。

(二十五)承办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负责全县在《盘锦日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盘锦日报·盘山县新闻专版》的采编工作;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互联网舆情监控及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网上宣传、舆论引导、网络评论工作,指导县域内新闻网站建设,推动全县网络文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综合一股、综合二股、行政股、保密工作办公室、县委督查办公室、政策研究办公室、机要办公室。

(二)综合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服务股、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人事档案管理股、老干部活动服务股、机构编制电子政务股、方志股、档案指导股、现行文件服务股。

分支机构:

1.太平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2.胡家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3.甜水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4.得胜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5.高升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6.陈家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7.吴家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8.坝墙子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9.沙岭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10.古城子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11.羊圈子镇党委党建服务中心

12.东郭街道党工委党建服务中心

13.石新镇党建服务中心

(三)中心综合办公室、宣传股、网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本级、盘山县委党建服务中心、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

1.收入预算296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1.53万元。

2.支出预算2961.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78万元。

3.与2021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312.16万元,降低9.78%,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减少、压缩开支、人员减少及工资绩效减少。支出减少312.16万元,降低9.78%,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减少、压缩开支、人员减少及工资绩效减少。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12.16万元,降低9.78%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减少、压缩开支、人员减少及工资绩效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12.16万元,降低9.78%,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减少、压缩开支、人员减少及工资绩效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3.5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了16.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缩减开支,经费减少。其中:办公费37.06万元、印刷费11.70万元、手续费0.50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劳务费1.2万、委托业务费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资产总额56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4万元,固定资产411.23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价值72.09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4.3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2022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3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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