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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次数:185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   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产业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服务保障。

2.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施工、管理、监督和验收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3.为全县农业(水产、畜牧、农机)技术推广、农作物种业、农业品牌认证、农产品质量、农业机械化生产、病虫害监测防治、土壤肥料、畜牧良种繁育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承担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防疫检疫的事物性工作、为全县渔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为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外来有害生物监测、普查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为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和应急保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体资产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8.为智慧农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农业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农田建设与开发服务股、农业技术服务股、渔业服务股、绿色发展服务股、畜牧业发展服务股、农业机械化服务股、农村经济服务股、河蟹技术服务股、智慧农业服务股。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

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

1.收入预算303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7.39万元。

2.支出预算3037.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57万元,农林水支出2389.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93万元。

3.与2021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504.83万元,增加19.93%,原因是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增加504.83万元,增长19.93%,原因是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04.83万元,增长19.93%,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04.83万元,增长19.93%,原因是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1.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其中:办公费38.48万元、印刷费5万元、手续费0.34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旅差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0.78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415.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7.9万元,固定资产1527.66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1902.51平方米,价值144.24万元;共有车辆12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5辆、报废1辆(未履行手续)),价值152.96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30.46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财政局2022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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