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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公示

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被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1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为响应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从2022年1月份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永峰

单位所在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古城子镇

二、生产规模

1:20万吨/年生物柴油;2.30万吨/年高芳烃环保橡胶塑料增塑剂;3:12万吨/年石油针状焦;4:20万吨/年特种白油精加工;5:350万吨/年重交沥青;6:80万吨/年炼化油浆精细分离;7:12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8:10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精制;9:50万吨/年DAO加氢精制;10:20万吨/年灵活针状焦;11. 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化工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

主要原材料为催化油浆、环烷基馏分油、混芳油、减压渣油、DAO油、炼化油浆、渣油、燃料油等,主要产品为石脑油、精制DAO、生物柴油、针状焦、焦化蜡油、高芳蜡油、硫磺、脱固油浆、1#、2#石油醚、轻质白油、工业白油、橡胶工业用溶剂油、化工轻油、轻质燃料油、船用燃料油、重交沥青、液体石蜡2#、有机热载体LQC310、LQD330、干气等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共计38个,主要污染物为锅炉产生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颗粒物;生产工艺加热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苯、二甲苯、甲苯、硫化氢、氨(氨气)、挥发性有机物;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厂界无组织废气为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废水排放口1个,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限值,生产加热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表4限值,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和硫磺回收装置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针状焦加热炉、脱硫废气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修改单表1限值,针状焦料仓及成品库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废水经自建的7000t/d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及《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限值要求。

四、许可排放量

二氧化硫344.65t/a、氮氧化物660.144t/a、化学需氧量391.125t/a、氨氮39.113t/a、挥发性有机物269.674t/a。污染物排完全达标排放,请社会各界监督,特此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海龙

联系电话:181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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