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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2〕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31 浏览次数:25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盘山县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也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新一届政府履职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全力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建设,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现结合盘山县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促进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标准规范、高水平提升,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建设展现新气象、实现新突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强规范,推动政府系统全面依法履职尽责

1.强化规范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格规范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合规发展。严格执行制度要求,坚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工作制度,确保依规办事、科学执政。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对同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要落实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强化规范履职理政。全面履职尽责,落实各镇(街道)属地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个人岗位责任,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任务事事有人管、件件能到位,不留边界、死角。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统筹推进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确保改革举措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建设项目符合能耗“双控”、绿色发展政策导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简化审批、全程代办等改革举措,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开柔性执法,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让各类市场主体痛痛快快办事、持续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营商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3.强化规范从严治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纯洁干部队伍、优化政治生态。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倡导勤俭节约,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工作,真正为基层减负松绑。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全力缩短“四个距离”,急事难事不能对上推、向下甩,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直面问题、迎难而上,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二)重实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实干推进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聚焦六个方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为基本盘,科学谋划全市政府系统2022年“三落实”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盘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5.实干推进向上争取工作。充分调动全县各单位各部门积极性,做好向上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工作。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出台的窗口期,找准盘山与国家、省政策的契合点,争取将更多有利于盘山发展的项目、政策纳入国家和省的盘子。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锚定建成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积极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规划布局。围绕中央和省资金支持方向,全力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6.实干推进制度创新。围绕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眼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发展环境,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动力活力,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以高水平制度性创新成果推进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严督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7.督办责任压实。重点督查各级单位各部门责任机制建立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细节,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形成各方协同、压茬推进的合力。

8.督办流程管控。重点督查决策机制建立情况,事前是否对工作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事中是否对工作发展态势进行充分评估,事后是否对工作成效进行充分盘点,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廉洁从政。

9.督办跟踪问效。建立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体系,全面考评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做实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的鲜明导向,切实督出实效、考出实绩。

7-9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全县政府系统要紧紧围绕“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任务,以坚定的政治站位、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业务本领、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地见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抓调度促统筹,引领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整体联动、一体作战。全县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全面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推动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二)完善工作措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五个一”推进机制,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各牵头单位要加大工作抓总、督促、指导和协调力度,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实干作风。

要把落实省、市政府相关专项行动与开展“强重严”专项行动统筹起来、同步推进。切实用规范的办法建设有为政府、构建有效市场;用实干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地、取得实效;用督办的手段拧紧履职责任链、考出好业绩;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化解重大风险,在斗争实践中抓落实、促振兴,大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干部素质作风有效加强。

(四)营造浓厚氛围。

要及时总结推广专项行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全县政府系统要充分认识开展“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而努力奋斗!

 

附件:1.全县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关键词解释

附件1:

全县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县长

常务副组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副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李可可   副县长

曹静竹   副县长

赵天久   副县长

韩东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各镇(街道)、各经济园区、县政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孙祖凯(兼)。

 

附件2:

关键词解释

 

1.“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

2.能耗“双控”: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的“双控”。

3.“三落实”专项行动:“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专项行动。

4.“五个一”推进机制:“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

5.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政策解读:《全县政府系统“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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